(四)保险公司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11
(五)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11
(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1
六、结语 11
注 释 13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基于供给的角度
一、 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概述
(一)研究背景
在踏入二十世纪之际,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在2013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高达14.8%的老龄化程度。根据预测,在未来的短短几年内,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到2030年全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会增加一倍。
随着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小型家庭以及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各种老年慢性疾病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截瘫、中风发病的脑损伤、脑瘫等发病率也呈逐渐上涨的趋势,再加上老年人群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高,导致生活不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销售这个险种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而且关于长期护理的保险产品也寥寥无几,类型单一,存在着很多问题,难以满足庞大的老年群体对于长期护理的巨大需求。从现实层面看,长期护理保险能否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问题息息相关,减轻由于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所带来的老年人护理负担,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基于保险供给的角度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因素及发展对策进行研究,不光对整个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着重大意义,也为减轻我国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负担作出一份贡献。
(二)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指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者身故时,致力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即要为被保险人承保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支出,包括在家中专业和非专业的护理、疗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中所产生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赔偿给付的标准是:1、日常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包括:起居饮食、穿衣脱衣等。2、医学治疗和住院治疗的必要性。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或疗养院时,要有医生认为的医疗必要性。3、认知方面的障碍。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某方面存在认知能力障碍,就需要长期护理。
长期护理在当前国际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在许多文献中,长期护理也有很多种名称,例如“长期介护”、“长期看护”、“长期照护”等等。而WHO就将长期护理定义为:长期护理为“有非正规护理者(家庭、朋友或邻居)和专业人员(卫生和社会服务)进行的护理照料活动体系,以保证那些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继续得到其个人喜欢的以及较高的生活质量,获得最大可能的独立程度、自主、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1
当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没有办法自理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护理就是长期护理。与一般的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伤残或者失能所需要的医疗护理不一样的是,长期护理更为注重的是“长期”,这个“长期”的护理并不是十几天、几十天照顾,而是几个月、几年甚至是终身的专人看护。长期护理具有慢性(非急性)、不以治愈为目的、长期提供照护(一般是6个月或以上)等特点。
需要长期护理的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另一种是失能或残疾人。一般情况下,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大多数是生活不便的老年人,这与人口老龄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47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