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研究现状
1.3 研究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保险行业和建筑行业已经紧密相连。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保险行业的支持;而相对应的,保险行业的部分业务都是来自于建筑行业。
通过对这个课题的研究,可以了解到工程建设保险对国内外建筑行业的各方面影响和作用,认识在工程建设保险这一领域国内外的差异和不足,了解到欧美发达国家是如何推进工程建设保险行业的发展的,如何才能弥补这些差异,如和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开阔视野,锻炼自己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让自己对合同、保险、管理等等方面的有更深刻的理解。
1.4 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绪论部分,介绍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现状;
(2)工程建设保险的介绍;
(3)查询我国保险行业中工程建设保险的具体投保的相关资料;
(4)国外的工程建设保险行业的相关情况;
(5)分析我国工程建设保险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影响及原因,提出自己对于我国工程建设保险方面的建议。
第二章 工程建设保险的相关理论
2.1保险相关定义
2.1.1保险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里约定的可能发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损失承担保险金的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其他赔付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减少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稳定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作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2.1.2保险类别
保险主要包括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一般来说,政策性保险含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甚至带有强制性,主要有社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等。商业保险就是有着商业性质,同政策性保险不同,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它是一种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保险和财产安全保险。
2.1.3保险主体
保险主体,即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而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和保险人存在保险合同的关系,根据二者之间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费的人,一般是保险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是投保人。
保险人,又称为“承保人”,是与投保人存在保险合同关系,负责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人,一般是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公司有两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保险人必须是法人,单个公民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以合同形式确保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
受益人,是指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2.1.4保险客体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投保利益。 工程建设保险实施情况调查研究(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53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