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经过上海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的统一部署,上海市委常委,副局级机构水平在原上海社区青少年服务的名称,公务员编制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其他相关机构一直在同一个屋檐下建立的。 2003年11月,浦东新区,徐汇区,卢湾区,闸北区,正式成立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工作站。十年来,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组织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中心”。2月18日注册的社团上海市委局批准正式成立,负责共青团上海市委的单位,根据领导委员会总干事,负责实施。 承办政府委托一岁的上海学校户籍,失业,控制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事务的损失,负责全市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的指导,管理和部署社区青年中心。 2004年8月,上海各区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站已建立的休息所辖县。到目前为止,阳光中心完善了体制架构(如图1-1)和业务指导,绩效评估和持续管理。
保护性社会工作中社工督导关系研究(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62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