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经济水平低妨碍了人们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由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多的青壮年进城谋求出路,无形中等于已经放弃了个人在村中的民主权利,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群众基础。而且留在村中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这群人由于劳动能力的欠缺在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又由于知识水平不高,所以对村中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缺乏参与公共管理的热情,他们所关注的只是国家的政策对于自己家庭经济收入是否有影响。文献综述
第三,经济水平低导致村财政不能独立,具有依赖性。由于农村经济水平的落后,村里的财政往往依靠乡镇政府的拨款,久而久之,加强了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依赖性,毕竟村民自治还是需要建立在自身经济独立的基础之上的。
2、农村居民民主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这与村民的民主意识淡薄有关,他们不懂得如何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力,也不能认识到民主法治的重要性。
第一,村民并未认识到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民主选举是我国法律赋予农民的重要自治权利,但是一些村民并未认识到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他们往往只注重个人利益,对村民的整体利益置之不理。并且,村民往往注重人情,他们抱有这种思想:“谁和我关系好我就选谁,谁当村干部后能给我提供帮助我就选谁”的思想。最后,在民主选举过程中也存在贿选、威胁等现象,一些小恩小惠可以拉来一张选票,一句威胁的话也可以拉来一张选票。
第二,村民对村中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有的村民却只会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对村中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许多村民依然抱有“父母官”这种封建专制思想,认为村里的大小事务都应当由村委会管理,自己只需要做好“老实人”的本分即可。这往往造成了村村委会的一言堂,一切都由村委会说了算。
第三,村民不懂如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村民由于经济、文化等水平的不足,对国家各项相关法律制度缺乏了解,村民并未认识到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并且在权利遭到侵害时,不懂得如何去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常常选择忍气吞声。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3、农村部分干部素质和能力不够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由于村委会干部能力和素质的欠缺,许多村委会组织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一,由于村委会干部能力的欠缺,村委会工作过度依赖于乡镇政府的指导和帮助,这导致大多数乡镇政府往往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对村委会工作进行安排,村委会实际成为了乡镇政府的下级执行机关,有悖于基层民主的应有之意。
第二,有些农村地区村委会干部不能协调好村委会和农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无法改变以往的官本位的思想,村委会独揽大权,各种村务自治走过场,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无法正常行使,村民自治徒有其表。
第三,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支部认为自己是上级部门指派任命,只对上级负责,对村务工作大包大揽,无视村民的自治和村委会的职能所在;二是村委会一般是由村民选举产生,具有较广范的群众基础,因此并未把村支部放在眼里,村内重大事务也未向村支部进行汇报。[4]“两委”干部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工作过程中相互倾轧,严重违背了自己的职责,使村委会无法正常发挥功能,无法正确组织和领导村民进行民主自治。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76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