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评价依据
(1)法规标准
1)《水污染防治法》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
7)《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8)《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 13690)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2)规范性文件
1)《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26号)
2)《关于印发2013年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2]159号)
3)《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2]156号)
4)《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
5)《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2]22号)
6)《关于印发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93号)
7)《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
8)《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2]113号)
9)《突发水环境事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环办[2012]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30号)
11)《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湖库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的通知》(总站水字[2009]14号)
12)《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的通知》(环函[2005]47号)
13)《关于印发湖泊(水库)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的通知》(总站生字[2001]090号)
1.2 评价范围
毕节市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水源地有倒天河水库和利民水库共两个,本评估报告评估的是倒天河水库,该水库的水源类型为湖库型。毕节市倒天河水库始建于1956年,至今已服务年限为57年。倒天河水库位于毕节市西北大新桥办事处雷打石,地处751冲河支流白甫河的上游,距城区3.5公里,是毕节市七星关区主要供水水源地。倒天河水库积雨面积120平方公里,总库容为188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430万立方米,现日供水能力为6万立方米,占七星关区供水总量的88.93%。倒天河水库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的范围为该水库集雨面积120平方公里内的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1.3 环境评价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1〕4号)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环保部污防司领导在2013年1月举办的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2012年度)评估技术培训班上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毕节市环境监测站的实际监测能力,毕节市倒天河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水质状况评估;二是环境状况评估。
1.3.1 水质状况评估
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以饮用水源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分别表示。
(1)评价标准
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基本项目表1中的Ⅲ类标准、补充项目表2和特定项目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2)评价指标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毕节城区倒天河水库的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除COD外的108项指标加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110项。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答辩PPT(3):http://www.751com.cn/huaxue/lunwen_4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