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特征
(1) 虚拟性
网络游戏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虚拟性,利用网络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计算机上建立虚拟世界,这就是网络游戏。这种虚拟世界是对自然世界和人类生活所进行的一种仿真性质的人工模拟和创造。他们存在形式和载体以信息、文字、图像、符号、讯号等。虚拟性通过网络游戏这个载体被放大,同时也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解读。
(2) 全方位交互性
网络游戏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是全方位交互性。通过了数码技术、网络技术,网络游戏创造了一种超真实的、高度互动的虚拟现实,拥有高度的交互性机制,其活动机制基本上都是基于二向度的互动模式。游戏参与者在游戏中的交流与合作在网络游戏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游戏中,游戏者能获得即时的交流,可以与世界各地的其他玩家同一时间在游戏上进行对话,也可以接收到好友在我们离线期间缩发给我们的留言,也有游戏物品买卖者和需求者给我们提供的物品交流信息等多方面的互动交流,,是在另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交流,就是这种人与人的交流,才是网络游戏真正的精髓。
2.网络游戏的产业构成
网络游戏产业目前在中国的情况是已经成为了一个稳定发展的行业。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时候呈现出了同一性和协调性,并且该产业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在产业链中主要包含的有开发商、代理商、运营商、通路商、销售渠道、运营支持厂商等。
(1)开发商:开发网络游戏的厂商,处于是在产业链的第一位置,开发商负责对游戏的制作和调试等工作。是该产业链的起点,因此在产业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开发商也常常扮演也产业链内的其他角色,例如代理商、运营商、通路商等,具有很多选择的权利,在产业链内处于优势的地位。
(2)代理商:代理游戏产品的销售、宣传和运行等工作,一般都是在一个区域内有一个代理商。代理商的主要职责便是运营游戏,所以代理商往往也就是运营商。
(3)运营商:对于网络游戏负责运营,对于一款游戏而言这是关键所在。运营商一般辅助游戏平台的搭建,游戏的运行文护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一款游戏的价值所在往往都是依托于游戏的运营商,所以在产业链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但是运营游戏也需要付出很大的投资,所以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但是往往也是获得收益最多的一个环节。
(4)通路商:负责销售网络游戏软件、点卡等,获得市场推广的收益。销售一般通过三种渠道进行:各地网吧联盟、网上电子商务直接销售和各销售网点的分销商。
(5)销售渠道:主要包括游戏媒体、软件专卖、各地分销售、网吧、网上直销等。网吧由于接近最终用户,占有重要地位。
(6)运营支持厂商:为游戏运营商提供宽带、网络、设备或网络专区、地区性游戏专区等配合运营的支持厂商。
(二)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规模近些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在经过一轮爆炸性的增长之后,游戏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纵观整个网络游戏产业,其发展在表现出了统一性和协调性,而且产业链的完善工作也正逐步走向了正轨。伴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改变,像是网络游戏开发商、网络游戏运营商、渠道销售商、点卡销售商、上网服务业(网吧等)和媒体等产业链上的其他分支行业的发展也是更加好了。而且处于产业链中关键地位的网络游戏运营商相比于以前也是更加的成熟和理智了。 我国网络游戏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及其研究(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12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