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政府的角度
1.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建设有效地社会征信体系能有效提高发卡行运作征信部门的日常效率,极大实现信用交易成本节约。由各发卡银行单独地进行调查与审核受信人的现时信用资质及其履约能力,既难以核实信息源头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增加信用成本,大大降低银行信用风险控制水平。在信用卡的风险管理区域内,建设征信体系可促进声誉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信用卡持卡人文护声誉的高度积极性是在完善的征信体系前提下,个人信用体系既可作为一套记录消费者的信用活动历史的详细登记与査询系统,也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放贷决策的基本评判标准,从根本上实现信贷风险管控的作用发挥。
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健全、完善信用卡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保障,就是严格立法,统一实施规范,形成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督保障体系。我国应加快制定并完善消费信贷法律体制,对信用卡透支风险进行法律上的监管。消费信用关系的调整、消费信用活动的统一规范和开展消费信用的立法,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深化已有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失信惩罚机制能否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活动中失信行为的法律边界是否明确,不同形式与不同程度对失信的制裁,产生的效果截然不同,结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与之匹配的个人破产制度、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因而形成较为完善的一部专门规范信用卡产业行为的法规,为严厉打击冒用信用卡、伪造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的处罚提供法律依据,有效并全面地防范信用卡信用风险。
五、结论
本文针对互联网时代下我国信用卡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具体的改进建议。从商业银行角度提出包括优化信用卡贷前审核标准、加强信用卡贷中动态监测、落实信用卡贷后催收工作、注重风险管理体制创新、提升信用卡业务从业人员素质。从持卡人角度提出应注重个人信息文护、利用互联网技术自主防范风险。针对我国目前的政策环境方面,提出应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和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这些建议针对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现阶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一定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时代下信用卡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探究(9):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1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