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福州民俗文化的概述
(一)民俗文化的内涵
民俗,顾名思义是普通民众始终保存的未受当代知识和社会影响的、以片段的、传承的、变异的或较为稳固的形式,继续存在至今的传统信仰迷信、生活方式、习惯及礼仪的总称。
民俗这个词,是由英国威廉•约翰•托马斯在1846年创造的。在此之前,一直使用“民间旧俗”一词。
我国古代的“民风”与“民俗”意义相近,《礼记•王制篇》中有“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的说法,要观的民风,即观民间之风俗。在日本先有土俗之称,谓乡土之习俗。后来,接受了folklore这个外来语,翻译为“民俗”。民国时期,我国著名学者周作人等东渡学习,学成归来后在《歌谣》周刊上直接使用了“民俗”一词。此后,便时而用“风俗”,时而用“民俗”。直到1927年广州中山大学办专门刊物,直称“民俗”。从此,便成为一个固定的概念。
民俗是民俗文化形成的基础,从形成到现在,民俗文化的形态虽然经过了各种形式与内容的变化,但是其精神却是恒定而持久的。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中,首次使用了“传统民间文化”这一完整概念表述。其中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定义是:“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文学、神话、礼仪、习惯、语言、游戏、手工艺、建筑术、音乐、舞蹈及其他艺术” 。
我国著名民俗学家仲富兰教授认为民俗文化的定义是:它是指沟通民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反映民间社区的和集体的人群意愿,并主要通过人作为载体进行世代相习和传承的生生不息的文化现象 。
因而,福州民俗文化指的就是福州人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创造的、享用的和传承的一种本地生活文化,带有浓郁的地方性色彩,主要体现了福州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行为习惯、认知方式和思文模式。
(二)福州民俗文化资源概况
福州,别名榕城、闽都等,是我国99个国家级别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至今已有5000年的灿烂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昙石山文化和商周时期的黄土仑文化的发现,表明了闽族人已有的生活踪迹;战国秦汉形成闽越地方政权;自晋代屡屡作郡城、州城,到元朝确立了其省城地位;宋末、明末福州两度成为临时国都;鸦片战争时期,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洋务运动的时期海军的兴起使福州船政成为中国近代海军的摇篮。因而,历史打造了福州丰富的民俗文化遗产。
1.独具特色的饮食与居住习俗
闽菜,我国八大菜系之一,以福州菜为基础。其色香俱佳,汤路广泛,是烹饪界的一朵奇葩。闽菜之首佛跳墙,制作讲究,原料珍贵,厚汤浓。鸡汤汆海蚌,独特的制作手法,道醇香,颜色清新亮丽,有着“百菜之后”的称呼。
福州的“三坊七巷”是其最著名的民俗居住点,保留着丰富的文物古迹如名人故居和明清时代的建筑 。其中,“三坊”为:文儒坊、光禄坊、衣锦坊;“七巷”为:黄巷、安民巷、 宫巷、吉庇巷、杨桥巷、郎官巷、塔巷。其中更有诸多的名人故居和遗址,比如像林则徐纪念馆、谢家祠、林觉民故居、沈葆祯故居等,不仅受当地人敬重,每年旅游人数更是数不胜数。 福州民俗文化传承与发展中政府责任的研究(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13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