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定入口的贸易壁垒
在目前的知识产权体制下,限定入口的商品主要有两类:一是侵犯专利权或商标权或者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二是平行入口的商品。制止侵犯专利权或冒充注册商标商品的进口情有可原,不过,作为知识产权壁垒主要体现在平行入口方面。而各国对于平行入口采取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的经济制度及科技水平等的不同,由这些差异所造成的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的价格差异。所以,各个国家也纷纷采取不同办法在不同程度上阻止商品的平行进口。他们为了阻止当地企业通过其他手段生产相同或者类似的专利产品,亦或是限定其他第三国或企业进口相同或者类似的专利产品,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利用跨国公司在全球许多国家内申请了大量的专利,尽管这些专利大部分都没有被允许实行。
2.技术垄断的贸易壁垒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知识产权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结合在一起,制定了一个比较隐蔽的绿色技术标准,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全球80%以上的世界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专利权被跨国公司所掌控,它们还控制了约80%的尖端技术,并且这种趋势近年来还在不断加强。跨国公司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不断地开展“技术圈地”运动,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面对此种严峻态势,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想发展高科技产业,必须通过支付高额使用费得到权利人的授权才能使用这些专利,否则就构成了侵权。然而,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使其在竞争上处于劣势地位。而且,更有一些发达国家把限制技术出口写入本国法律中去,以法律手段限制他国进口产品,这也成为了一种贸易壁垒。 我国应对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研究(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20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