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贸”战略从根本上确立了高新技术产品对外出口在我国外贸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同时对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所处地位、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着无法比拟的作用。
2.“科技兴贸”战略的回顾与成效
2.1“科技兴贸”战略出台的时代背景
2003年11月:《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由科技部联合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八个部门共同起草的。所谓科技与贸易振兴国家战略,是从1999年开始,由发改委、财政部、前外贸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八个部门按照国务院,党中央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其核心是加大力度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产业进行改造,推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对外出口,同时在对外出口的商品档次、质量和附加值方面予以提高,并在其商品结构方面进行优化,使其国际竞争力得到增强。
1999年初,国家为了更好地落实科技兴贸战略,建立了科技部、外经贸部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2000年将这个工作机制的涉及部门扩大到信息产业部,国家经贸委又在同年的下半年被再一次扩大涉及,在2002年下半年,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财政部又再一次被包括进来,到此为止,联合工作机制所涉及的部门就扩大到了8部委,比原先的4部委增加了一倍,在这种情况下,科技兴贸领导小组也就顺势成立了起来,同时将外经贸部科技司设为办公室所在地;2003年上半年在国务院对所有机构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外经贸部被商务部所取代,国家经贸委被国家发改委所取代了,联合工作机制的涉及部门也恢复为由八部委共同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很好地解决了由于计划经济本身的条件而产生的“科技、对外贸易、产业三者之间没有多少联系的管理体制障碍”,“以产业作为主体、科技作为动力、贸易作为龙头,使产业和科技同时向对外贸易提供双重的动力支持,使发展的后劲得到保持,与此同时使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对科技的带动、促进和引导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为了落实该战略,将各地方企业和该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变得更为密切,政府陆续选定了100家科技作为重点企业加入到科技兴贸战略中,京津沪等20个科技兴贸战略中的重点城市,25个科技兴贸战略中的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对外出口基地;同时还明确了软件、中药、视听设备、计算机及外围和通讯等12个大类的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并且积极组织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去参与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杨陵农高会和上海工博会等四大高新科技产品技术会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搭建起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交易平台和展示窗口。
“科技兴贸”战略的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相当强大的国际竞争力、高附加值、规模化的高新技术对外出口产品和企业;使用高新技术来促进传统对外出口产业的转变,提高传统对外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加强对外出口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由知识产权的积累。此外,选择机电产品和纺织品作为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重点,在基础上实现我国对外出口商品结构的转变——由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不理想产品,转变到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
2.2“科技兴贸”战略的演变过程
科技兴贸战略是按照国务院,党中央的要求,自20世纪末年以来,对外贸易前部与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八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实施。其核心为大力推广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及企业的产品对外出口,以及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计划,以此来对对外出口商品结构进行优化,提升其附加值和质量,使得其国际竞争力得到加强。 我国“科技兴贸”战略回顾问题及深化对策(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2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