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知识产权由法律确定,所以又可以称为依法确定性。正常情况下,法律控制操纵知识产权的形成、延续时间、使用或实施义务。所以,知识产权文护的领域与时间范围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划分确定。
3.知识产权的范畴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可以分成不一样的类型。《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划成两种: 一种是作者享有的权利与创造者拥有的权利,它主要是为了使得人们的各种文明、行业等各种脑力创新项目得到保障,主要表现在文学、科学、艺术、专利权以及最新技术专利等方面;;另一种是商品的品牌、专利号等,这些是为了确保商业运营中的商标品牌不会受到抄袭,主要包括商品的商标、商品的包装等方面。
WTO发布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告诉了世人其针对知识产权划分标准,主要是:工业商品的外包装与品牌、商标、出版归属以及其他权利等,我们要知道的一点是,没有向世人公开的企业内部消息也在这一行列。
中国的《民法通则》里,智力成果权就是指作者享有版权、署名权,有权自己进行发表、刊登、赚取稿酬等,并且享有专利、品牌专属、发现创造并享受智力果实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保护产生的动因
(1)引进外商投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但能够保护国家内部的企业知识产权,提升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能够引进企业多国多地地投资以及转让技术。
(2)鼓励社会生产及创新,带动发达技术和文化的传达,并且有利于将创新发明转变成国民资产。知识经济在推动社会经济前进的同时,也影响了知识财产权的保护和经济构造的调节。
(3)显著减少国际贸易间的纠纷。假如缺乏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极容易造成贸易纠纷,知识产权的权属人的实际利益就得不到保障。相反,在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后,发明人权利得到保障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缓解贸易摩擦。
2.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表现形式
(1)知识产权类技术型贸易壁垒
通俗地说来标准的知识产权的壁垒是由知识产权以及知识财产权结合一般的技术标准构成的。在当今的社会中,以知识产权作为基础抑或者是直接将知识产权作为贸易壁垒的情况越来越广泛的被使用。面对如今这种情形,这就会使得发展中国家生产的这些商品想要达到这种技术标准变得越发困难了,尤其是在一些新兴技术的产业变得越发的显著。 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影响的研究(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25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