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工程承包是国际贸易,同时也是国际劳务合作,更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将它称作国际贸易的原因是在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协商中,包括了很多有关技术转让的条款,尤其是到了整个过程的后期,承包人要对客户公司负责技术的人员提供专业技术知识,为了确保项目的完整实施。
对外承包的业务可以分成十一大类:房屋建筑;制造加工;石油化工;电力;电子通讯;交通运输;供水排水;环保;航天;矿业;其他项目。
(二)对外工程承包方式
根据客户,也就是发包人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不同,对外工程承包可以分成:一是总承包,二是分包,三是再分包,四是联合承包。其中总承包就是指工程里所有的责任全都是由承包商负责,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分包指的是客户将一份项目划分成多份小项目,再分发给包若干个承包商,责任是由这若干个分包商承担;再分包的意思是指总包商或分包商把项目中的其中一部分转给出自己外的承包商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再分包:联合承包是指由不同的若干个承包商一起联合承包一个项目,每个承包商分工明确,负责项目不同部分,同时对于客户,他们也是一起承担责任的。
第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般成功招标的国际工程项目所拟定的合同是由许多相关文件组合而成的,我们一般叫做合同文件,也就是contract documents。合同文件其中包含了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根据国际上统一的合同条件,常见的几条如下文所列:
一是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研究(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36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