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应对反倾销措施体系
(2)改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3)国内出口企业积极上诉
(4)优化产业结构,向多元化发展
(5)加快反倾销专业人才的培训
参考文献19
一、反倾销规则与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本质
倾销是指某出口国的生产商将出口产品以低于市场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某一进口国的行为,并对进口国市场上的同类产品造成挤压,使其失去发展空间的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倾销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利益都会造成严重损害。倾销是国际公认的违背国际正常贸易规则和WTO竞争机制的,损害国际市场进行正常贸易的一种行为。因而,针对倾销所进行的反倾销,被国际认为是一种文护世界公平贸易的有效手段。而世界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在长期的相互间的贸易中,较早的从贸易双方相互交锋的角度,从倾销与反倾销决策过程中贸易双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规律发现,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保护国内产业不受过度压迫的性质,主动利用反倾销对保护国内市场的经济贸易发展有更好的效果。
当今我国所遭受的反倾销大多都是以贸易保护的名义实施的,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对外贸易活动,经济利益受到巨大损失。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内涵
贸易保护主义是指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对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的数量实行限制以此保护国内同类产业产品免受市场竞争。同时给国内同类产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增强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贸易保护主义在限制他国进口方面通常采取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贸易壁垒主要通过对国外进口商品收取高额的关税来限制国外商品向国内的涌入,非关税壁垒则是通过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措施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入。
在经济学范围上,贸易保护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概念是,一国的政府通过制定某些贸易保护措施限制进口,使本国同类商品生产者在国内市场竞争中获得相应的优势,足以同国外竞争者竞争。
(三)反倾销规则的滥用
利用反倾销规则实行贸易保护已经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方式。在理论上,反倾销是因为国内的产业发展受到国外商品倾销的影响,丧失竞争能力而做出的反击行为,是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而实际上,如今很多国家利用反倾销规则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已与反倾销本身的定义无关,反倾销规则的滥用已经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
反倾销规则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更加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实施。反倾销规则的滥用主要体现在当今国际上反倾销案件的不断增加和涉案国家以及行业的不断扩大,且呈现出不断上升的状态。
替代国价格制度:WTO反倾销规则划分了三种确立产品正常价值的衡量标准,第一种判定标准是根据贸易国中出口国在正常贸易的情况下在国内销售产品的价格;第二种判定标准是根据贸易双方中出口国在向其他国家出口产品时进行正常贸易的价格;第三种判定标准是当出口国进行正常贸易时的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的价格已经无法代表该产品的正常价值时采取的替代国价格制度。当贸易中的商品来自被定义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时,此时商品的价格受到国家政府的干扰,其出口价格无法代表其正常价值。”“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贸易中的商品出口价格的判定成为一个问题。然而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其实是国际上一些贸易保护主义国的为进行反倾销所寻找的借口,如果一个国家被认定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那么这个国家的出口商品就会按照替代国价格制度来确定其价值,然而替代国的选择却是非常随意的,这样的制度对于不被认可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的不公平。例如我国已完成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但现今仍有许多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位,对我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借口进行反倾销,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以满足他国的经济市场占据。 国际反倾销规则贸易保护主义因素分析(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40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