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府应该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导致生产的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不能满足供应商要求,导致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大量采购国外产品。因此,政府应该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贷款的条件,使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有充足的资金更换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国内中间产品采购率。同时,政府还应该在技术方面帮助加工贸易企业,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产品的研发能力,研发、生产附加值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增加我国加工贸易对国内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购买比例,使加工贸易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地位。
4.建立相应的需求信息库。因为加工贸易企业信息的采集比较困难、投入成本较大,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少,也不太重视信息的重要性,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企业机会的流失和成本的增加。所以,政府应该在一些加工贸易集聚区建立相应的中间产品供需信息库,提供产品规格和价格方面的信息,使供应商及时得到信息,解决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生产成本的增加,加工贸易企业也可以避免因得不到国内相关的产品信息而选择进口国外的产品,也会增加中间产品的国内采购率。建立产品信息交流平台,也可以使外商更多的了解我国相关的产品,增加外资企业对我国中间产品的使用率。
(二)提高国内产品配套率
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对中间产品的国内配套率比较低,对相关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延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加工贸易的秩序,利用政策上的导向性(如对购买国内中间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充分调动加工贸易企业采购国内配套产品的积极性,使我国生产加工贸易配套产品的企业得到充分地发展,通过中间产品的采购,提高了国内产品的配套率,优化加工贸易价值链的环节,进一步延伸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
2.大力发展国有和私营企业。我国加工贸易主要是以外资企业为主,外资企业大多采购自己国家的中间产品,降低了我国中间产品的采购率和配套率。为了提高国内产品配套率和加强相关产业之间的联系,促进相关联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就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国有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提高加工贸易配套产品的购买率,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政府还应该鼓励私营企业的发展,使其在加工贸易中充分发挥灵活多变的特点。通过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二者的结合,增加国内产品的采购率,促进价值链的延伸。
3.关税保护。对采购外国中间配套产品的企业,提高海关关税,增加采购成本,以达到降低采购国外产品的目的;反之,对采购国内配套产品的企业,提高出口退税的比例,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国内加工贸易产品的配套率。通过海关关税的调节,提高国内配套产品的采购比例。
(三)协调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的比例
近年来,我国进料加工贸易发展迅速,而来料加工贸易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倒退的现象,到2012年,进料加工贸易增值率达到了92.6%,而来料加工仅有17.1%,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出现了严重的比例失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有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率,促进价值链的延伸。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改进进料加工贸易的发展状态。我国进料加工贸易大多数是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通过对产品的加工、组装,在进行产品的销售活动,赚取产品生产前后的差价,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为了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发展,我国进料加工贸易应该转变原有的生产模式,由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向生产技术密集型的产品转变,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价值链的高度。 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6):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