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企业国际化的三个阶段
出口 契约经营 直接投资
间接出口
直接出口 许可合同
特许经营
工程承包合同
交钥匙合同
…… 独资经营
合资经营
资料来源:悦国勇,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选择分析[D].郑州大学,2007
产品出口是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最简单的一种形式,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企业在目标市场以外生产产品,然后把产品销往所选定的目标市场。产品出口往往只局限于有形产品,不涉及技术、服务等无形产品。很多企业就是从出口产品订单起步,从出口中积累经验,逐步发展成大型跨国公司。企业产品出口到国外市场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根据渠道不同可分为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直接出口指将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往国外市场,而不通过国内中间商,使生产企业同目标市场直接接触,直接参与国外目标市场的经营活动。企业对出口产品的经营管理通常有较大的控制权,常常采用设立国际业务部或国外分支机构的形式。间接出口是企业通过国内中间商出口自己的产品。在这种方式下,企业不能直接对产品的销售市场进行控制,对目标市场的客户需求、产品信息不能很好掌握。这不利于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这种方式下,厂商不需要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的营销活动,只需要将产品出售给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国内贸易公司。操作简单,费用低、风险小。
契约经营是指企图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与目标市场国的法律实体之间签订一定契约,形成长期的非股权联系的经营方式。前者向后者转让的是技术或技能,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是合同。国际上的契约经营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种是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以取得一定的收益为条件,允许被许可方获得其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各种契约安排。使用许可合同方式进行国际化经营要求企业拥有目标市场潜在客户感兴趣的先进技术等无形资产。因此,这种方案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用的。第二种是特许经营,企业将商业制度及其他产权许可给个人,由个人以企业的名义,应用同样的方法从事同样的业务经营。作为回报企业可以获得连续的提成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这种方式能够协助企业以最快的速度进军国际市场,产品和经营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第三种是工程项目合同,指跨国公司以承包方式为国外政府及企业从事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不仅提供机器、设备及原料还提供设计、工程、管理等多项服务。这带动了国产设备和材料的出口。第四种是交钥匙承包合同,这比工程承包合同更进一步,是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签订的协议,由承包商将外国项目建成并能投产才能交付东道国政府。交钥匙承包合同中,承包商不仅仅承担按合同规定进行规划或设计合同中建造项目的全部责任,并且要承担项目的起动、效率等方面的责任。第五种是契约制造合同,这是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订立的一种产品供应合同。跨国企业在国外目标市场上寻找独立的制造厂商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利用制造商生产产品。然后在该目标市场或别的国家销售该产品。这种方式在目标市场小,直接投资进入不合适,且以出口方式经营成本过高时经常被采用。、管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和交钥匙合同。
投资经营是跨国公司直接在目标市场进行经营,又称股权经营。直接投资经营中的母公司不仅拥有子公司的股份,而且参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直接投资经营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独资经营,即企业自己投资在目标市场国新建企业(即子公司),并拥有企业的全部股权。企业可以有效地在东道国实施经营战略,并获取经营的全部利润。同时便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第二类是合资经营,企业在目标市场所在地选择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组成一个当地企业,跨国公司只拥有合资公司的部分股权,另一部分股权由东道国企业或其他第三国企业所有。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经营从根本上说是跨国公司为对付东道国政府的折中方案。双方之间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可以利用当地合资者对当地市场和环境熟悉的优势,有利于跨国企业开拓市场。 韩国企业资源整合与国际化发展战略探讨(6):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5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