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顾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修订历程,在对比新旧准则的基础上探究其变更的原因以及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第三,在理论基础上以2008年和2009年发生债务重组的公司样本为研究对象,对比样本公司在公告前与全体上市公司的平均财务指标,分析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动因,并实通过公告后连续三年的财务指标跟踪分析来研究实施债务重组对公司治理绩效短期和长期的影响。论文网
第四,实证研究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信息公告的市场反应。主要采用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来计算信息公告前后[-5,9]窗口内的超额收益率,通过超额收益的变化来说明债务重组所引起的市场反应,再对不同重组动机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探讨投资者对此是否能够予以区分。
1.4 文献综述
2 债务重组相关理论
2.1 债务重组定义
《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 “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但是国内学者对这个定义的界定提出了质疑:一、“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如何界定。因为每个公司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财务问题,形式上或实质上、真实的或虚假的、临时的或长期的,“发生财务困难”的判断依据没有详细指标规定,所以很难界定上市公司是否发生了财务困难。二、对“债权人作出让步”的规定不妥当。新的会计准则对“债权人作出让步”的解释是: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在发生财务困难时,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的债务。该规定看似提供了量化的标准,但对于债权人来说,当上市公司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多余的现金偿债时,接受非现金资产就是一种让步,因为就算资产的价值是高于或等于债务账面价值,非现金资产本身的风险比现金资产大。同样,如果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延期偿债,对未来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确定,而且尽管延期后资产价值可能大于此时账面价值,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资产对债权人来说可能已经贬值,所以这也已经是一种让步了。
所以从更缜密更严谨的角度出发,债务重组应该定义为“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续营价值大于清算价值的情况下,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
2.2 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修订历程
90年代末,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频率逐渐上升,但因为在实务中规范这类行为的会计规范没有及时出台,以利用债务重组进行过度盈余管理为主的很多问题随之出现。1998年,世纪星源公司不存在明显的财务困难,但利用债务重组操纵财务报表获利11770万元,在当时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这个事件促使了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产生,于是在同年的6月12日,《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首次颁布,并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法,将债务重组利得作为当期损益计入利润表,在随后两年具体执行过程中引发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公允价值计量法适用于较为成熟的经济市场,而在我国远不够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允价值可操作性差,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利用虚假的债务重组操纵当期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使公司的财务状况不能得到真实反映,大大降低了财务报表的价值。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在2001年对准则又进行了重新修订,禁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债务人将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资本公积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但是这样就没有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债务重组利得进行区分,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实际影响没有得到合理的反映,这就使有些上市公司把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资产减值损益中,虚列资产歪曲公司财务状况,除此之外,这项规定还使得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不相符。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信息公告效应实证研究(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71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