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金融海啸以来,围绕着全面调整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步伐一直紧锣密鼓,美国政府于2008年3月公布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现代化蓝图》拉开了金融监管改革的序幕;2008年10月3日《紧急经济稳定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制度重构所迈出的重要一步;2009 年6 月17 日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 重建金融监管》,2010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这标志着此次自“大萧条”以来最为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回首此次全球金融危机,我们发现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除去美国货币政策失误所导致的严重泡沫经济等因素之外,也暴露出了银行经营模式、管理机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特别是金融监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过度的信用创造增加了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且将风险外溢,进而传播到其他领域。对此,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因其自身的缺陷,无法对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潜在风险予以及时地修正,从而构成了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一个深层的重要原因。
1.2 主要研究内容
时至今日,美国在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中国在力求抑制通胀, 而欧洲在应对主权债务危机,但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保障经济金融稳健运行仍是中心议题。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美国新颁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与危机前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比较,更清晰地了解美国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对其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体系的新认识,了解西方主要国家金融监管发展新阶段上的理念。这些对中国未来的金融改革与发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尝试以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政府对其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为主题,探讨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利弊及其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的借鉴。
2 金融监管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2.1 金融监管的定义及目标
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对金融机构所实施的各种监督和管理, 包括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机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达标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及过程。
金融监管包括金融监督和金融管制两方面。金融监督侧重于复杂的日常行为,而金融管制则侧重于具有同一性规范的编制。
金融监管的目标可分为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世界各国都认为,一般目标应该是促成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和高效的金融体系,保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健康的发展,从而保护金融活动各方特别是存款人的利益,推动经济和金融发展。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具体监管目标体现在各国的银行法或证券法等金融法规上。
目前各国无论采用哪一种监管组织体制,监管的目标基本是一致的,通常称作三大目标体系:第一,维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第二,保护公众的利益;第三,维持金融业的运作秩序和公平竞争
2.2 金融监管的理论综述
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微观经济学里的市场失灵理论,即:金融市场并非完美, 金融市场的诸多缺陷使得市场机制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克服,因此,必须依靠金融监管来克服金融市场的各种缺陷。
1、金融监管的需求理论
公共利益监管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金融市场存在失灵现象,从而导致金融资源的配置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所以政府对金融市场实施监管是一种降低或消除市场失灵的手段 金融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自然垄断、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另外市场还会导致不正当竞争、收入分配不公等。论文网 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75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