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官主观能动性的运用加以一定程度内的限制,是必须也是可行的。纷繁的社会,形色的利益,使得价值衡量与判断行之不易。即使在初衷可能背离的情况下,若法官能够通过形式和技术的转换,完善其司法作用发挥,将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统一于良好法治中。因此法官价值判断模式成为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
(三)文献综述—研究现状
法官价值判断、利益衡量,作为法律方法的一种黄金方法,在个案衡平中屡屡应用,对于其含义、表现、意义、界定等,学术界和实务界也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探讨,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现状分析—选取视角
不可避免的,各界的研究,在种种原因下,长期以来的研究只是略显形而上学,而且分析视角与探究领域相对集中跟风。因此,在研究上实现创新与突破,以求直观的显示法官价值判断的方法与步骤,使其具备可判定性,意义深远。
(五)浅论导航—行文脉络
为区别于论文提纲,在此简要论述,以阐明重要内容。行文围绕法官价值判断,利用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穿针引线,从必要性和非任意性两方面探讨法官价值判断的场合、模式与标准,并结合具体案例展开深度剖析,同时,在价值衡量这一中心内容上,作者希冀提出切实有效的法律思考与建议。
三、本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一)法官主观能动进行价值判断的必要性
1、法官为什么要进行价值判断,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何,如何进行;
2、法官依据主观能动的程度有多深,应有多深;
3、价值判断与价值衡量详悉。
(二)法官主观能动为价值衡量的受制约性
1、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怎样的限制;
2、实际审判中,这种限制是怎样表现的;
3、对限制的定性—应不应该限制,怎样的限制为合理限制,怎样规 避非合理限制。
(三)法官依据主观能动性正确价值判断的场合、模式和标准
1、法官价值判断的科学定位;
2、探讨价值判断的可判定性;
3、提出个人法律思考与建议。
*难点:
(一)如何摆脱前人研究较广题目较大的桎梏,使文章独特饱满。
通过与指导老师的站内通信与当面讨论,老师指出了论文写作取材 广泛,资料搜集相较容易的优势所在,同时也叮嘱学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常容易禁锢思路,造成论文铺陈式描述而无个人主张;论文给定题目的限制不易删减挖取视角,往往会在广不在精。因此,如何突破障碍,独树一帜,一直使学生踟蹰不前。
(二)如何使法官价值判断与价值衡量具有统一科学的可判定性。
可判定性谈来深有意义却总是略显轻易,真正将其策略化、科学化、固定化,其间的困难与荆棘可想而知。何为可判定性,标准如何衡量,步骤如何明确,结论何如服众,我一直在思考,希望老师给予指导。 法官价值判断及其限制开题报告(2):http://www.751com.cn/kaiti/lunwen_1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