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制度诞生于美国,其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以及审计的独立性,它有效地弥补了公司三位一体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得公司的管理机制得到强化。在美国,审计委员会是强制实施的,与此同时美国审计委员会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善的,早在2002年美国就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包括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重新规划,强调和提高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的地位,审计委员会借此也升级到了最高版本——公众公司的法定审计监管机构。而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只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来决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虽然一个功能极其类似审计委员会的组织——监事会在公司内部是存在的,但监事会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尽人意,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案件屡屡发生均与监事会不力有关。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出明确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发挥有助于提高内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防范公司管理层联合内外部审计人员进行财务欺诈。45278
鉴于此,本论文以西方审计委员会对我国的启示作为选题,探讨西方审计委员会的实质,旨在能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有明确的启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决策的控制和监督,结合上市公司审计的现状分析我国设立审计委员会所面对的困难,并能对此提出解决方案。
(1)研究思路
本文从理论上比较西方审计委员会,重点是美国审计委员会与我国审计委员会的不同论文网,分析我国审计委员会所存在的不足和可改进之处,并取西方审计委员会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实情,对我国审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该论文分为三个部分,写作的框架如下:
第一部分,介绍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实际状况。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来决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明确指出了我国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分析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审计委员会的实际状况,并比较它们与我国审计委员会的差异。
第三部分,取西方审计委员会的精华,同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情,由此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弥补我国审计委员会的缺陷,健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2)研究方法和手段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坚持理论和实际想结合,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运用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专业知识,通过比较西方审计委员会和我国审计委员会的差异,结合我国设立审计委员会所面临的困难,来对我国审计委员会的未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合措施。
(3)拟创新之处
本文在继承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力图有所创新:前人对我国审计委员会的研究过于片面化,很少从整体性来叙述我国审计委员会的不足,也很少谈到西方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对我国审计委员会究竟有何指导性作用。本文将就比较西方审计委员会和我国审计委员会的差异,不仅从政府角度提出建议,而且还从投资者角度提出建议。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进度安排
(1)10月20日-10月31日,导师拟题。
(2)10月20日-10月31日,学生拟题。
(3)10月26日-4月01日,变更导师。
(4)10月26日-4月01日,变更课题。
(5)10月31日-11月08日,学生选题。
(6)10月31日-11月08日,导师选题。 审计委员会制度开题报告:http://www.751com.cn/kaiti/lunwen_46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