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国失业统计与国际上在定义和标准上的比较
大多数西方国家使用的失业统计定义和概念基本上都是遵照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标准,就是“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工作的,目前有能力工作的而且正在找寻工作的人。”而我国的失业人员统计是以城镇失业人口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城镇失业人口是在指城镇中居住拥有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在一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指年龄在16岁以上,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以下),可以劳动的,没有工作而要求工作的,并且已经在相关就业服务机构上进行过登记求职的人员。与国际失业统计的定义标准相比,我国失业人员的统计标准、范围明显很不全面,概念界定等也很不清晰,具体表现为:
3.1 对失业调查对象的统计口径不同
其他国家失业统计采用的是宽口径,包括城镇和农村等全部的经济活动人口。然而我们国家的失业人口只包括被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常住人口,失业统计的标准采用窄口径。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第一产业的务工人员不断的分化,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务工人员从乡下转移到城镇,他们虽然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但是却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生产,并且以此业为主,然而此类人群的流动性较大。他们居住在一个城市的时间往往不足半年,这部分人群并不符合现行国家调查失业对象的规定,他们的失业状况无法反映在我国的调查失业数据之中。理论上,这部分非常住人口的经济活动人口也应纳入统计的范围,因为他们失业后仍然在城镇寻找与原工作相近的工作,对就业存在需求。
我国失业统计问题的研究(2):http://www.751com.cn/shuxue/lunwen_59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