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越来越迅猛,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不断增多,范围也随之扩大,人们为了进行更复杂多样的金融活动而不断申请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虽然申请越来越快捷,但在一定时期内资金是有限的,这就会导致一部分群体没有办法享受这些资金及服务,特别是那些处在贫困阶层的人群,他们无法获得金融行业发展带来的成果。Kuznets(1955)提出一项假说,其中他表示,在金融发展的初始时期普遍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后期会更加严重,一直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覆盖整个经济发展地区。这个假说符合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经验,但是与发展中国家的早期经济发展历程并不相符。25778
世界银行扶贫小组(CGAP)曾做过一项调查,对象是一些金融机构,调查的结果揭示了某些金融机构为一些传统商业银行服务忽略的和排挤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但是它们的服务都具有双向目的,既针对低收入群体,又在努力收回成本力争盈利。同时,调查结果还表明一些为贫弱人群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较低,难以达到人们的要求。
《双重目标的金融机构》一书有针对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的阐述,它的作者Christen 等,对世界不少于 3100 个特殊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账户的数据进行了统计研究,认为很大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需求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普惠金融机构之间也存在着经营目的的不同,大致上可以划分为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两种,一种表明普惠金融机构与福利组织的性质相似,另一种表明普惠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具有可持续特点。 Marguerate S.Robinson 的观点是普惠金融机构应该针对农民和小微型企业的特点来更多地设计产品和服务。外国学者以Mark Schreiner 等为例,他们通过调查分析证实,普惠金融机构在提高农民年收入层次、降低农村贫困程度、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缺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内相关研究
1.关于普惠金融基本理论的研究
2006年3月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我国学者焦瑾璞提出:普惠金融制度是采用商业化的能够长期高效发展方式来为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多样化服务的制度;普惠金融制度来源于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并对它们进行了扩展和延伸,这个制度尤其关注当前被传统商业金融机构服务排斥在外的低收入群体等贫弱阶层。论文网
在中国金融论坛上,杜晓山(2006)指出农村的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应当以农村的金融需求的指导,做到在适度竞争的环境中,能够有科学的监管、分工,逐步丰富机构的金融功能,并不断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来完善自身。同时他表明普惠金融体系面临着全球性的三个问题,即:(1)规模:暂时还不能满足大规模的贫弱群体的金融需求,并且金融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2)深度:不断挖掘发展地域更加边远,收入更低的客户或潜在客户;(3)成本效益比:降低金融产品服务的供给成本和客提升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效率。
韩俊(2009)指出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的发展情况和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我国正规的金融机构还需要继续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上,继续加大服务的覆盖面和加深服务深度,努力使农村农户和一些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张平(2011)阐述了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方法及意义,在构建过程中还存在着的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等,也提出了要让普惠金融服务中的扶贫融资通过宏观、中观、微观、客户四个层面层层深入,让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覆盖到所有社会上有金融需求的居民。 普惠金融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19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