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施洋(2010)在《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一文中认为绿色壁垒抵消了我国入世的优惠待遇,国内农业产业的既得利益被压缩。作者指出,由于发达国家依赖其在环保理念、科学技术、检测标准等方面的先进性,设置了各种法律法规、准入条例和质量认证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设置了许多新且高的标准,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困难重重。因此,大量农产品不得不在国内进行销售,很多情形是出口农产品的反向内销使国内市场己几近饱和,对国内同类产品是个不小的打击;另一方面就是一般农产品的国内售价都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即使能顺利销售出去利润也很难弥补生产加工中投入的成本,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总计可达百亿元以上,让从事基本生产的农民和加工的企业等都受害慎重。
董思茗(2010)在《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一文中认为绿色壁垒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主动性大大降低。在不断遭受国外绿色壁垒的打击下,我国农产品在出口上不仅没有掌握主动,反而一直处于被动之势。表面上,发达国家是利用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绿色壁垒合法化,实际上却是借着本国雄厚的资本和强大的先进的技术水平不断更新检测技术和检验方法,凭借广大消费者对健康环保产品的热烈期待,制订并文持超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执行能力的产品质量指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正常的国际贸易制造了巨大的障碍。发达国家过分强调“国际统一标准”,致使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中长期处于下风,没有充分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在生产力、科技水平和贸易方面的条件,。正是由于发达国际制订的这些标准大大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标准水平,才导致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容易,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想要打进发达国家市场则相当困难。
四、 关于我国遭受绿色壁垒所提出的对策:
孙芳(2009)在《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与对策研究》一文中指出,随着不断更新的各类绿色贸易壁垒,只有改变原本的贸易思路,着重发展生态农业,才能从根本上打破绿色壁垒的限制,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孙晓静(2011)在《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一文中指出,要通过科学的教育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社会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为消费模式和消费观念的创新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把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消费方式转变为健康、环保的绿色消费,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用绿色消费来促进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再刺激人们的绿色消费,形成生产与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从而适应全球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浪潮。
刘汉云(2009)在《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一文中指出,要想打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必须加强环境外交与国际合作:1)借用本国身份和WTO成员资格,加强国际之间合作。2)加强与国外认证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3)加强与世界各国及国际环保基金组织的联系。4)重视双边与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积极推行与国外权威机构的相互认证机制。
参考文献
[1] 曾晶.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6.
[2] 杨帆.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4. 绿色壁垒文献综述及参考文献(2):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33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