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浒传》所处的时代背景
产生于元末明初的《水浒传》是一部历经南宋、元、明三个朝代孕育而成的作品,其间均深受“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施耐庵,身处明初朱元璋朝代,此时统治者强调“礼制”以有利于政权的巩固,特别强调女性的“贞节”。受此影响,《水浒传》形成了以男权为评判中心的价值体系,且带有明显的禁欲主义思想,作者将“不近美色”作为英雄不可或缺的重要美德。如宋江曾批评怜香惜玉的王英:“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
封建社会,一个男人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男权至上的思想一直被社会所认同,而在这方面,《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中国传统道德伦理观中男权中心主义的典型范例。而这种男权中心主义的立场和态度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女人非人观”,二是“女人祸水观”。
《水浒传》的整个叙事话语系统对女性都采取了一种居高临下的视野,只是把她们当做配角或者工具来使用,所以延伸到小说中的男性人物也仅仅只是将女人视之为“物”而非“人”,完完全全的忽视了她们的独立人格和生存价值。这种将女人“物化”的方式在文本中具体体现为态度上的轻视和惩戒手段上的残忍。首先,《水浒传》中触目所及,到处都充斥着对女性(尤其是平民女性)的咒骂声。上自宋江,下至李逵,开口都是“贱人”、“淫妇”,闭口都是“婊子”、“贱母狗”。这些称呼固然带有浓重的民间口语色彩,但更多的是带有赤裸裸的侮辱性和轻蔑性。其次,梁山好汉们在对待背叛男性权威、触犯伦理道德的女性时,手段是极其血腥和残忍的。如第二十751回武松杀嫂一段:
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
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
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第四十751回里的杨雄更为冷酷,对潘巧云“向前把刀先斡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且教那妇人叫不的”,然后“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最后竟索性“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这哪里是杀嫂杀妻,简直就是在杀猪屠羊,已经没有了半点人情和人性存在。这种对女性动辄恶语相向、拔刀相见的方式虽然符合好汉们绿林强盗的身份,但更多的是“女性非人观”的男性话语霸权的绝好例证。水浒中的众多女性就是这样在被宰割被肢解而又“叫不得,哭不得”的命运中,成为任人支配的物品的。
水浒中出场的女性形象虽然不多,但凡是被具体提及到的却几乎都对与她们有关的男性的命运产生了巨大影响,像阎婆惜和宋江,贾氏和卢俊义,潘金莲和武松,潘巧云和杨雄、石秀,白秀英和雷横等,男英雄们正是因为吃了她们的亏,无法再在社会上容身,才被迫挺而走险走上梁山的,所以无论在小说里还是在读者中,“女人祸水观”都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记。我们在《水浒传》中很难找到正常的两性关系,男英雄们都以轻视、疏远甚至仇视女性为荣,而以尊重、亲近和喜好女性为耻。宋江在教育王英的时候说“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和权威性的观点。尤其是当“儿女情长”与“兄弟情谊”相冲突的时候,就越发显得可以同生共死的手足情重,而缠绵一时的男女情薄。第三十三回里,宋江设计断送了秦明的妻小性命后,只要将花荣的贤妹赔给他并待之以礼,秦明便“放心归顺”了,并无多少怨言恼意。第四十三回中杨雄怒杀潘巧云,也是因为“一者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可见,女性不仅是“非人”的,而且作为附属物和依附品的她们,在梁山好汉们的眼中心里也是低贱卑微的,甚至是破坏他们兄弟之谊、阻碍他们成就大义的“祸水”。 《水浒传》中潘金莲悲剧的女权主义妇女观社会影响意义(2):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