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传播有倾向性的信息是构建意识形态的先决条件。
首先,大众传媒拥有获知信息的优先权,而个人不可能获得这种巨大的权力。我们经常看到CCTV新闻频道发布“独家消息”和“权威消息”,大众传媒正是利用获取信息的优先权,才在大众心目中树立起传播领域无可替代的权威。但是,媒体并没有向公众提供新闻事件的广泛的、平衡的解释,因此,公众对于现实的看法就受到了限制。对新闻报道的这种限制使得个人的感知越来越狭窄。
其次,就传播者本身而言,他们扮演的是专门从事信息生产和加工的角色。而在从事传播的过程中,这些“把关人”要把采集的信息经过层层筛选和审查,在修改或得到认可后才得以和受众见面。而把关人所依据的原则,一来当然要符合信息传播规律,具有传播价值,同时满足受众对信息的心理需求;二来,还要依据各类新闻法规与政策,即大众传播组织统一的意志,也就是大众传播者所要为之服务的意识形态。
再次,大众传媒机构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的立场不可避免地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国家会对新闻机构进行规范与调控,对新闻机构的发展进行限制与管理;另一方面,经济利益因素也会影响媒介的立场。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会使得大众传媒的传播内容带有一定的倾向性。
3.4.2 大众传媒构建意识形态时的传播形式
大众传媒除了通过传递有倾向性的信息,利用在信息采集、编发过程中的把关手段控制传播内容,来完成构建意识形态的初级阶段之外,它还会设计种种方法强化对受众的咨询与召唤,引导受众心理与其传播的信息产生共鸣。具体来看,这反映在传媒生产实施的设置话题、营造事件、解读意义等方法上。
1、议程设置:大众传媒在传递意识形态信息时常常会用到这种手段。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大众传媒在告诉人们“怎么想”方面并不是总能成功,但它能非常成功的告诉受众“应该想些什么问题”,而以往的传播学研究表明,大众传媒可以通过这种功能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通过反复播出某类新闻报道,以强化该话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也就是说,某一问题若被大众媒介所关注,那么该问题在公众心中的重要位置就会得以提升。
议程设置理论最早由麦克斯韦•麦克姆斯和唐纳德•肖在1972年的论文《大众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中提出来,该理论认为大众传媒报道或不报道某个“议题”,会影响到公众对少数议题的感知 。需要指出的是,传播效果分为认知、态度和行为三个层面,议程设置理论考察的是这个过程中的最初阶段,即认知层面的阶段,评估了传播在人们的环境认知过程中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该理论所考查的对象并非局限于一时一地、一人一事,而是大众传播媒介在较长时期内综合的社会效果,并且这种效果通常是在媒介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同中体现出来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议程设置功能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影响受众认知,从而造成受众对媒体持反感情绪,损害媒体声誉。以2010年夏季江苏省发生的两件大事“南京化工厂爆炸”和“泰兴砍杀幼童案”为例,这两个事件毫无疑问具有巨大新闻价值,理应成为新闻富矿;媒体也应当及时设置议程,第一时间告知大众该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防止谣言的发生和流传。但很遗憾,南京地区主流都市报《扬子晚报》对这两个事件只字未提,有读者直接闯进报社质问:“该报的你们不报,不该报的你们瞎报。”这便是媒体议程设置功能使用不当的例子。 大众传媒的意识形态建构机制与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关系研究(8):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2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