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疾而终。被称为“断头新闻”的热点事件,大多是一些地方对曝光的负面问题置若罔闻,不及时解答公众质疑,或以调查为由拖延搁置而不提供解释信息,最终导致事件无回应、无结果,最后淡出人们的视线。“表哥”的“微笑门”事件,最初引起广泛的关注,相关部门号称严肃处理,却有媒体爆出“杨达才仍在正常上班”的消息,随后网友要求杨达才公开个人收入自证清白的呼声也未能得到回应,虽然事件依然有后续的发展,但却不再受到大众和媒体的关注。“断头新闻”总是“高调开始,低调结束”,事件的开始总是能引起关注,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关注度却在逐渐降低,最后消失不见,以致于最后无论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微博等新兴媒体都难以发现此事件的痕迹,总是无疾而终。
二、“断头新闻”现象产生的危害
“断头新闻”现象作为新闻报道中的一种不良现象,它的存在确实具有一定的危害。
(一)侵犯公众知晓权
知晓权又称获知权、知情权、知悉权、知的权利等,“是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 在新闻传播领域,知晓权特指公众有权通过新闻媒介获取自己须知、应知而未知的事情。在我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和具体的知晓权条款,但已隐含在宪法规定的公民权中,而“断头新闻”却在侵害公众这一权利。
以“镉大米”事件为例,5月下旬,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去年抽检发现的120批次 超标大米,查出由湖南厂家生产的超标大米多达68批次,但是对于公众最关心的产品具体流向问题,相关方面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最后迫于媒体的一再追问,广州食药监局勉强公布了4家被检产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镉含量,但是对超标产品的流向及数量却未公开。而时隔半年之后,记者在广东省食药监局、湖南省食药监局的网站上都未查到有关该事件任何新的信息。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等方面的社会热点事件,是公众密切关注,渴望及时了解真相,且与自身紧密相关的事件。但相关部门总是不能及时有效地公布相关信息、及时解答公众质疑,有时甚至采取“遮”住真相、“堵”住追问、“拖”住处理的做法,使公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断头新闻”现象(3):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