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税收问题 16
7、关于信息化平台建设 17
(751)解决“准员工制”管理 难点的措施和建议 17
1、如何缓解推行“准员工制”的阻力 17
2、大力创办家政培训专业或者学校为解决家政员来源以及培训问题 18
3、通过“四位一体”解决社保难题 21
4、依托政府的扶持与支持,家协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1
四、结论 22
致谢 24
参考文献 25
引 言
本论文所选择的课题是对家政行业中准员工制的管理模式的研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朝阳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在中国的国情及国民素质看来,中国的家政服务业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存在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家政业的需求也日益扩大,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外来从业人员的剧增,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科学满足,随即引来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其次,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不便于管理;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家政服务业人员职业化程度低等问题日渐突出。同时,从上海家政机构的规模与经营情况来看,企业良莠不齐,如何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案,是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关键。
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家政员情况的调查研究,着手分析准员工制管理的优缺点以及如何有效落实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一) 家庭服务业简介
家庭服务,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营利性服务活动,包括居家服务(保姆)、钟点工、计件工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朝阳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在中国的国情及国民素质看来,中国的家政服务业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存在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第一是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家庭服务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第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不便于管理;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是职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系统培训,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第四是由于国家、省、市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主管部门不明确,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管不到位。
(二) 上海家庭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据妇联系统2013年6-7月在全市地毯式调查排摸,截止到今年7月底,上海目前登记的可以从事家庭服务(家政服务)的机构有2404家,其中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2144家、民政社团局登记61家、人社局登记的131家。实际在经营的653家,无证经营的68家。目前实际经营的家政机构占注册数的27.2%。一方面说明管理的规范性有问题,有些公司注册时将家政服务列入经营范围(比如一些物业公司),实际上未从事任何与家政服务有关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更说明家政公司开设与关闭是很平常的事,足见这个行业的不稳定性。 家政行业准员工制管理研究+文献综述(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13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