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几个重要定义
要研究互动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就必然要从各种专有名词开始说起,如文化、文化产业、互动性等。
1、 文化
文化的定义迄今为止仍没有定论。简言之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而成的物质和精神,同时文化也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文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类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意识形态。
2、 文化产品
广义的文化产品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提供给社会的可见产品,既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狭义的文化产品专指精神产品,纯粹实用的生产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资材等,一般不称为文化产品。本文研究的文化产品主要是指精神产品。
3、 文化产业
目前,国际上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也没形成统一的意见。欧盟、日本称为“内容产业”,英国、新加坡等国称为“创意产业”,美国称为“娱乐业”或“版权产业”,韩国称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是指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把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创作与销售活动,狭义即“主要包含的是文化艺术类和传媒类行业及部分设计业”。2故文化产业一般可分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文化产品行业(如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一、二类文化产业。
4、 文化产业的互动性
文化产业互动性的基础含义是:行为发出者的直接行动给对方带来即刻后果,注重这种后果形成的交流、反馈从而促成文化产品、文化企业与受众、环境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基本模式是“输入-反馈-输出”。它一方面包括产业内在的要素互动,尤其是文化企业、产品与受众的互动交流。另一方面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等外在的互动融合。
(三)目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般现状
2013年11月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主办的“文化中国:中国文化产业指数发布会”上第四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中国省、区、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3)。全国各省、区、市综合指数(综合发展水平)排序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前十名的名单与上一年一致,排名次序有所微调。其中,北京综合指数连续四年保持第一,广东、上海、浙江、江苏位列第二到第五位;除四川外,其余省市均位于东部地区;广东、山东进步较大,分别由去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第八位上升至第751位 互动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17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