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 7
(二)发挥保险监管机构作用 7
(三)加大对具有正外部性效应保险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7
(四)建立巨灾保险损失分担机制 8
(五)促进保险市场良性竞争 8
(751)政府激励保险企业进行创新 8
(七)加大宣传力度 8
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近年来,保险业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成为热点话题。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多种形式购买保险服务,充分运用市场化体制,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以“顶层设计”的形式为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运用保险的功能化解风险,降低政府服务成本指明了方向。
一、财产保险公司参与政府社会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文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在目前自然灾害多发、突发公共事件增多、利益矛盾加剧的形势下,社会风险对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一方面,社会风险会造成经济的损失。另一方面,社会风险会导致社会冲突。如果不能科学有效的防范风险,及时应对突发社会风险事件,把社会风险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社会风险可以会演变成社会危机,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社会风险事件的管理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险具有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二)应对政府社会风险管理不足的需要
首先,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在面对极端的社会风险时,难以及时有效地化解。其次,尚未建立专门化的风险管理机构,当一些突发性事件出现后,政府通常会成立一个临时工作小组,不能科学有效的处理社会风险,而且部门之间不相协调。再次,我国的社会风险管理还处于风险发生后的救灾和恢复生产生活,对风险的预测和预防不足。侧重于应急处理,轻综合防范;侧重于眼前的有形损失,忽视长远利益和影响。最后,由于财政救济受政府所能调配资金的制约,财政救济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财政救济往往是滞后的,财政救济的能力有限,缺乏效率。
(三)推动政府改革转型的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风险管理过度依赖行政和财政,政府在社会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过重,应该把政府做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保险公司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将政府从大包大揽的“全能政府”向政社分离、政府职责更加明晰的“有限政府”转变,使政府由公共风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首先,保险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工具,能有效地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中风险控制专业技能缺失的不足,政府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已有的资源,减少政府在自办保险模式下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行政经费投入,节约政府服务成本,有效避免政府因加大公共服务力度而造成的机构和人员膨胀。其次,保险机构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使政府能更好的行使监管职责,增加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最后,保险帮助政府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社会风险,市场化运作机制促使保险机构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健全的服务体系,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服务型政府。 财产保险公司参与政府社会风险管理路径探悉(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20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