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我国的青少年普遍具有网络偏差行为,其发生概率居高不下,必须引起重视。人民网的一篇题为“专家:我国有近半数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的报道指出,在我国,有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色情网站,有42.39%的青少年有收到过含有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据调查显示,网络过激行为是青少年的网络偏差行为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占62.8%;浏览黄色信息,占40.1%;欺骗行为,占23.8%。 网络病毒、网络诈骗、互联网入侵和攻击、网络虚假信息、垃圾邮件、钓鱼网站、网上不良信息、网络隐私泄漏,弹广告、恶意软件,这些都属于网络偏差行为。网络偏差行为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对个体本身也会产生消极影响,研究发现网络偏差行为会使个体产生内疚感和焦虑。
从目前来看,大学生群体表现的最突出的网络偏差行为是网络过激行为,尤其多发于网络评论过程中。第3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有43.8%的网民表示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其中非常喜欢的占6.7%,比较喜欢的占37.1%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发表言论的重要场所。与其他群体相比,青少年群体的网络舆论表达意愿更强烈,尤其是10-19岁网民网上发言积极性最高,有50.2%的比例;其次是20-29岁的网民群体,有46.6%的比例。青少年处于思想意识形成期,言论表达的积极性较高,网络空间给了青少年群体更大的自由表达空间,有利于培养独立的个性。但网络空间的虚拟与现实混淆、言论的群体极化效应等也会对青少年的社会认知产生一定的影响。
大学生的网络偏差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制止,任其发展,可能会使其在网络上的行为延伸到现实,出现社交障碍等,严重的甚至会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偏差行为发生。
因而,我们应该重视大学生群体的网络偏差行为,研究如何以个案社会工作的方法介入,帮助大学生个体获得更好的网络环境,同时也能够防止大学生群体由网络偏差行为引起的各种现实问题的发生。
本文主要是将网络偏差行为与社会学传统意义上的偏差行为加以对比,尝试使用个案社会工作工作方法对网络偏差行为加以分析,对如何使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提出若干建议。
(二) 研究意义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特点的调查和探究,了解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产生的原因,并使用个案社会工作理论加以分析,尝试找到适用于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的个案社会工作介入方法。
本研究的理论意义是:
有助于从个案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的内部形成机制,以丰富和完善健康行为的理论与内容。
本研究的现实意义是:
(1)有助于拓宽社会工作的适用领域,使社会工作在更多的领域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全面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2)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的重要群体,他们的网络偏差行为不仅对自身的社会性发展和适应造成重要影响,同时对网络社会道德建设也有不利的阻碍作用。本研究的结果将为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干预大学生的网上偏差行为、文护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帮助大学生健康发展起到启发和指导作用。
(三) 研究内容与主要概念
目前,网络偏差行为的概念缺乏统一的描述。关于网络偏差行为的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偏差行为通常又称问题行为,指个体由于偏离或超越社会规范、行为违反或不符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无法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陈向明,1999)。 Taylor(2005)认为偏差行为是一种消极行为、反常行为,这种行为是对规范行为、规范状态的偏离,是适应不良的表现。 个案社会工作方法对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的介入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