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
利亚 威茨舍尔委员会 在一个企业中仅需一人或两人,不需内部专业人士帮助对企业的财务、会计、人事、购货、生产或服务、市场、销售等所有的关键管理活动做出决策的企业
工业与科技常务委员 中小企业往往具有下列管理与组织特征:被独立拥有和经营;由业主或经理控制,且由其提供绝大多数营运资金;企业主要决策由业主经理做出。
德国 政府部门 不能从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本;经营者直接承担风险;经营者独立并与从业人员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定量界定
联合国 《中小企业指南》 微型企业,指经营人员为1~5人之间
小企业,指雇员在6~50人之间
中型企业,指雇员在51~250人之间。
美国 小企业管理局 在矿山、食品工业、运输业等从业人数低于500人,批发企业低于100人,一般零售企业、服务业营业收入或总资产低于500万美元者为中小企业。
英国 政府 小型企业的标准为:营业额低于560万英镑、资产总额低280万英镑、雇员数低于50人;
中型企业的标准为:营业额低于2280万英镑、资产总额低于1140万英镑、雇员数低于250人;
欧盟 雇员数在10人以下、销售额和总资产额在200万欧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雇员数在50人以下、销售额和总资产额在1000万欧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雇员数在250人以下、销售额在5000万欧元、总资产额在430万欧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澳大
利亚 《公司法》 小企业至少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总资产小于500万澳元;销售收入小于1亿澳元;雇员少于50人。
统计局 小企业标准是非制造业雇员少于20人,制造业少于100人。
加拿大 独立企业协会 雇员不超过20人的独立私有公司为小企业
日本 《中小企业法》 制造业总资本额不足1亿日元,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零售商业总资本不足1亿日元,从业人数不足50人;批发业总资本不足3000万日元,从业人数不足100人。
意大利 雇员在99人以下的为小企业,雇员在100~499人之间的称为中型企业,雇员在500人及以上的视为大企业。
从世界各国在设置各自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时所选取的指标及其标准看,较为相似的一点是:大部分国家均选取了较为直观易得的指标(企业的资本投入数额与所容纳的劳动力数量)作为中小企业这一概念的划分标准。很多国家在设定数量标准前,都对企业的性质进行严格限制,其目的在于强调中小企业的独立性,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子企业和持、控股企业区别开来,这对于国家实施扶持性质的中小企业政策尤为重要。
在我国,官方文件关于中小企业的解释,大多以定量界定方法为主,而十分明确的定性界定却不多见。目前被学者认同的定性界定是财政部于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小企业的界定是“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小企业。”而定量的界定,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是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所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的规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研究+文献综述(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