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政府与媒体间的有效沟通渠道不畅通。当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除了与公众之间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媒体媒介间也应该建立有效沟通,并极力做到畅通沟通渠道,因为媒体能更好、更明确的指引民众走向利于危机解决的方向,其在整个危机管理过程中处于一种媒介的作用,政府一般使用的媒介方式有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通过这些媒介将信息及时的传播给社会公众,便于他们及时了解社会时事。事实上,当前“大众新闻媒体”已经为社会公众称之为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权”,据此便不难看出媒体的作用已经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它并非独立于社会,就危机事件而言,其位于政府和公众事件,三者形成的乃是一种三角平衡关系。媒体承担的是政府的“关键公众”,如刚刚闭幕的“两会”及之前所召开的十七大、十751大等等重大政府会议,无一不体现出媒体的作用,而在汶川地震中的媒体,他们乃第一时间进入危机发生地段搜集资料和报道现场者,如若未能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告知公众,而是隐报或瞒报,必将引起公众的不满,可见媒体所扮演的乃传达危机信息和影响政府形象两种意义的身份。而在SARS危机事件中,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便违背了与公众及媒体有效沟通的原则,起初之时一的封锁消息,不让公众了解任何情况,此乃未与公众建立有效沟通之表现;此外,没有和媒体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许多媒体见政府不闻不问,甚至有些媒体都以为政府不了解此事,为了扩大影响力胡乱猜测甚至夸大事实进行报道,最终不仅未能隐瞒事实,还导致公众心理上的恐慌,以为危机发生了,而对于政府而言,这也是前所未遇到之事,各个系统、各个机构都乱成了一锅粥,秩序十分混乱,本来可以遏制在萌芽状态的危机事件,最终不仅让政府在公众心目中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还严重损害了透明、责任的政府形象。
3.3 危机管理相关机制不够完善
除了上述所探讨的政府形象塑造意识缺乏、政府与公众及媒体媒介间的有效沟通力度缺乏,政府的危机管理机制不完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所谓完备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机制,即在危机发生之时政府的各个部门、各个系统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彼此之间协调配合。然而透过2008年初的暴风雪危机事件可看出,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相关机制不够健全,以至于当灾情发生十几个小时后,灾害现场没有什么公共服务暂且不说,一些应急管理机构甚至还不了解基本情况。此外,当前我国危机管理机制中的部门化倾向现象较为严重,垂直的各应急管理部门较为完备,但平行的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却不是十分明确,而且协调力度也较为缺乏,对于突如其来的危机事件,其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整合资源、提高自身的反应能力。 在我国政府的责任意识中,深受“对上不对下”的官僚制度影响,通常在面对人命关天的突发事件时,固有的思文惯性往往会使他们对隐瞒、缓报、欺骗相关军情。当前,我国仍未建立一套完善的官员问责制度,多数情况都是在官员自身犯了错误且被查到才会受到降职、免职等处罚,鉴于谁负责、对谁负责的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规定,正是钻了这个空子,许多官员都是抱着“不做就不错”的思想,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在面对危机事件时,如果上级没有什么指示,多按兵不动,更不会想到与其他部门相配合,因为如果配合好了并不一定有功,配合不好就肯定会受到牵连,更多的心思都放在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上,放在应付上级检查上。受这种传统的官僚思想影响,其在政府形象塑造的征程中也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必须加强责任追究机制。 危机事件下政府形象塑造研究+文献综述(5):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