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国家的法制缺失
现行的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条例等都属于程序性的行政法规,还未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次,这就导致了立法权威的缺失。此外,现行法制偏重政府权利和非营利组织的义务,重在稳固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关系,而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内部组织、财产关系等民事问题,规定极少,或多是参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且法律规范技术细节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3 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
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是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中的形象、影响力、号召力及其权威性,反映了社会公众对非政府组织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它是非政府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主要体现在遵守法律法规,致力于其组织的使命和目标,切实体现公共利益,实现对利益相关者(如服务对象、捐赠者、志愿者、政府等)承诺的公共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效能、公共信息的披露、法律与管制的遵守、募款伦理与廉洁、组织使命的正当性、理事会的监督与信托责任及公共资源的管理等。
3.1 公共责任是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的核心
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从根本上说就是文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公众负责。它集中体现在责任组织上面。一个能始终把文护和实现社会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的负责任的组织,必定会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必定是一个有公信力的组织。因此,公共责任是构成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的核心要素。
3.2 公信力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意义
公信力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关键,是非政府组织赢得组织声誉和文持免税地位,吸引志愿者、获取社会资助和财政支持,以及实现组织终极目标的必要前提。公信力高的非政府组织拥有在国内外施加影响和相当权威的软权力——吸引和动员公众和社会资源,使局部环境下的舆论转化为整体的社会舆论,直接向政府或企业施压,使其改变政策或间接地改变公众对政府和企业行为的看法而制定新的规范,从而达到组织宗旨。而公信力较低的非政府组织则面临着筹款困难,组织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分崩离析的局面。因而,可以说,公信力就是非政府组织的生命之本。非营利组织的诚信缺失会大大降低它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所导致的社会真空, 其宗旨就是服务社会。要想实现这一宗旨, 需要有相应的人、财、物等基本条件。从人的角度来看, 非营利组织既需要有一定的专业人士, 又需要有大批的志愿者参与。诚信缺失导致志愿者对此失去信心, 因此, 就会出现志愿失灵的局面。从财物的角度来看,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有政府的支持、组织自身的创收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 很显然, 诚信缺失会导致社会捐赠的大量减少。这样使资金本来就很紧张的非营利组织, 如果连正常运转都难以文持, 又何谈为社会服务。
4 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缺失的表现及原因探究
4.1 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缺失的表现
4.1.1 非政府组织与利益关系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筹资过程中,由于监督困难,非营利组织往往更倾向于隐蔽其基本的财务和项目信息,甚至进行幕后操作,从而使捐赠者不能有效地从非营利组织中获取这些资源具体去向的信息 ;从受益者的视角看,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的对象一般都是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由于本身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因此,对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几乎没有发言权。
4.1.2 非政府组织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由于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志愿性,它并不能完全脱离政府的扶持,它也需要政府来扩大其影响力。非政府组织的自主性的缺乏,使得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的大多数活动都是因应政府的政策而定的,甚至被视为政府实行公共管理的政策工具,常常囿于独立性的缺乏而不得不依附于政府,从而导致其社会影响力不足,与公众的关系疏远;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使命、目标、性质以及组织活动的价值取向等,缺乏足够认识,也往往低估其功能。 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研究(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4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