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国内外学者对创新的分类还有些不同的看法。Henderson和Clark从知识管理的角度将创新分为渐进型创新、构建型创新、模组型创新和根本型创新,他们认为创新活动所运用的新知识可能强化现有知识也可能摧毁现有知识。而中国学者何传启、张风把创新分为了渐进型创新、突破性创新和革命性创新,尽管其分类没有局限于技术经济角度,但渐进型创新与突破型创新并不是同一维度上的划分,它们之间可能存在交集。
2.2破坏性创新理论
国外学者Pete Thomond、Torsten Herberg和Fiona Lettice(2003)等人认为破坏性创新是被成功开发出的过程、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它们能够使组织显著改变传统竞争规则,并改变现有市场上的需求。
Erwin Danneels(2004)则纯粹从技术的角度界定破坏性创新,他认为破坏性创新是通过改变企业竞争所遵循的性能衡量标准从而改变竞争基础的技术。
付玉秀、张洪石(2004)将破坏性创新界定为导致产品性能主要指标发生巨大跃迁,对市场规则、竞争态势、产业版图具有决定性影响,甚至导致产业重新洗牌的一类创新。
王敏、陈继祥(2009)认为,破坏性创新是指开拓了新的技术、过程、服务、产品或是商业模式,改变企业原有的竞争规则,进而转变现有市场的需求。
2.3 商业模式相关研究
国内外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商业模式进行了分析。其中Linder(2000)认为组织的价值创造了商业模式,并从组织理论的角度将其分为商业模式要素、运营和变革三个层面;Zott和Amit(2001)根据系统观将企业的各种交易活动的组合体系定义成商业模式,其目的在于为企业创造价值,并阐述了供应商、客户和企业所构成的网络体系;Chesbrough(2003)认为商业模式揭示了商业运作的实质,其核心是价值创造,即企业的价值创造与技术开发之间存在着的某种相互调节的机制;Osterwalder(2004)从客户价值的角度出发,认为商业模式应包含许多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国内学者吕廷杰(2006)则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的财务目标、经营环境以及在一定的环境中实现的既定财务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能力的综合;乔为国(2009)综合了诸多学者关于商业模式概念的研究,最终得出相关结论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在一定的价值网络中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以获取相应的利润,其核心是企业挣钱的基本逻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应包括企业内部的诸多方面,比如企业的战略发展和经营运作等。研究具有整合性的商业模式有助于企业利用科学的思想方法掌握新的管理理论研究技能。
2.4 企业成长相关研究
国内外学者们通过对影响企业成长因素的研究,总结归纳出许多与其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其中亚当•斯密(1776)认为企业作为一种分工组织,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获取规模经济利益,分工能获得更高的产量而成本更低。因此,单个企业的成长与分工的程度正相关。同时随着分工的自我繁殖,新企业不断形成。科斯(1937)则认为,由于市场交易费用存在签约、监督履约和追索违约等相关的交易费用,企业的出现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但也带来了管理成本。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1990)指出企业本质是能力,一个企业之所以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关键是因为具备自己的“核心能力”,即企兰业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以及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国内学者杨小凯和黄有光(1993)认为应该考虑经济主体的交易效率范围,一方面增加了交易费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交易效率,只要交易效率提高的利益大于交易费用,市场的发达与企业的成长就可以齐头并进。 破坏性创新视角下小米的成长模式研究(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50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