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评价是为了达到系统安全的目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原理和方式,对系统中存有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系统发生职业伤害和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危险性评价通过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度评价及危险性识别,客观地描述系统中的危险程度,从而指导人们提前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系统的危险性。
危险性评价包括评价危险程度和识别危险性两个方面。评价危险程度主要在控制危险性,评价采用控制方式后依然还在的危险性能否被人们接受;识别危险性主要在判断危险源,明确来自于危险源的危险性。
2.1.2 危险性评价发展过程
最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危险性评价起源于保险业。而最早在二十世纪751十年代的企业危险性评价则起源于化工行业。在一九751四年,美国道化学公司首先引入化工企业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方法,就是有名的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其基础想法是:先把物质系数作为基础,然后在工艺过程中考虑其它的因素,如设备、工艺、作业方法等一系列的影响,来对各单元计算其危险度数值,最后按危险度数值的大小区分危险度级别。一九七四年,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蒙德(MOND)分部在道化学公司的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的原则上,增加了毒性指标,并引进了补偿系数的概念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而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有了长足的进步,一九九四年,道化学公司在多次修订之后,推出了第七版的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10]。
我国的危险性评价则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一九八八年,《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由机械电子部制订。一九九二年,化工厂危险性程度分级方法由化工部的劳保所制订。目前,航空、石油、军工、化工等都制订了各自行业的安全评价的标准。尤其需要提出的是,为了对我国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的加强,有效的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一九九二年国家科委在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宏观控制与评价技术研究”的内容。经过大量研究之后,专家提出了我国易燃、易爆和有毒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方法。按照这个方法,为了评价其现有危险性,或者时为了划分其的危险性级别,都需要计算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的严重程度。另外,必须采取定量的方法和从物理规律出发计算事故的严重度,绝不能使用简单的打分作为评价依据,这是这个方法的一个主要特点,同样是它的一个重要的优点,美国道化学公司的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确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不过,从全局上看,评价指数中的很多数据都是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所计算的,综合考虑它只是一个半定量的方法。一九九八年二月五日,劳动部颁发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两部法规,以劳动部令第11号予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依据这两部法规,今后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都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进行预评价。不过总的来说安全评价,特别是定量评价的中文资料在我国严重缺乏[11]。
2.2 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和比较
当前国内外已经研究开发出的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有数十种,例如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等。常用的评价方法介绍如下: 机械加工行业的危险性分析与评价(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6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