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以往的分家研究,或重点关注分家仪式,或重点关注某个时期内农民分家的特点以及这些特点的抑制、推进因素,对农民分家的历史演变的探讨略有不足。本文通过考察M村1960年以来分家析户的历史演变,试图探求在集体经济时代、家庭联查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以及当代“新农村”分家行为的变化以及造成这些变化的原因。
2 研究设计
M村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中部,南与南场头村、北与关墩村交界。北临连徐高速,青年公路由南北方向穿过该村。M村现有居民4225人,共有14个居民小组,923户居民。全村耕地面积8360亩,人均耕地1.98亩。全村2014年人均收入13680元,在东海县属于中等收入水平的行政村。
要考察分家行为在M村经历的变化,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分家”的含义。目前,不同学者对分家有不同的界定,但基本都有两项指标,即分灶和析产。分灶即分开吃饭,析产则是将家产在本家与分家之间进行分割。根据在M村的实际调查,析产基本在结婚之时就已经进行,并且父亲与儿子的经济都保持独立。M村尚且存在一些已经析产,却仍然在一起生活的农民,对于这样一种情况,M村村民普遍认为这不属于分家范畴。所以,本文采用的分家指标是分灶。文献综述
本研究所采用的资料收集方法主要是半结构式访谈法。主要围绕家庭结构、分家在婚后多长时间进行、分家由谁提出、分家由谁主持、分家具体内容等方面问题对被访者进行询问。同时,为了保证所收集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在经过被访者的同意后,采用了书面记录的方式保留访谈资料。我们采用判断抽样,从M村村民中选取45名村民进行了访谈。判断的依据是年龄,其中30岁以下选取14人,45—55岁选取18人,70岁以上选取13人。这样选择的原因是这三个年龄段的人口不仅代表了祖、父、子三代人,而且分别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改革开放初期和近年结婚成家,前两个年龄段的成家时间适逢中国社会的大转折,用这两个年龄段的情况与年轻人的情况相比较,有利于我们考察社会大转折之后的分家情况。这45个样本中包括14名30岁以下的访谈对象,分别以S1、S2、S3……S14编码,18名45—55岁村民分别以M1,M2,M3……M18编码,13名70岁以上村民分别以L1,L2,L3……L13编码。
江苏农民分家行为的变迁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6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