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数量增加、城市人口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等方面,但实际上城镇化的真实意义是空间扩张、人口转移、角色转变、社会转型等多个方面的转变,它不仅意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农村向城镇的转变,更意着人居空间状态、社会组织体系、经济产业结构、文化价值理念等方面的深刻转变,是整个社会形态由传统的乡村社会向现代的城市社会、 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体现[4]。传统政府主导型的城镇化道路根本无法实现这一系列的要求,这就要求其向一种追求更高质量的、新型的城镇化道路转型。基于传统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与矛盾以及未来城镇化面临的时代特征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所谓的新型城镇化是相较于传统城镇化而言的,指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以新型产业以及信息化为推动力,追求经济、人口、社会、环境、资源等相互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化发展路子。结合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新思想,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和特征可被归纳为:新型城镇化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互动发展的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化;是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各种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是农村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生活、市政服务协调发展,各个方面全面推进的和谐社会与幸福中国的城镇化。
对于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区别,前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作了精辟的阐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实现六个方面的转型,即由促进城市优先发展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转型,由能耗较高的城镇化向低能耗的城镇化转型,由数量增长型城镇化向质量提高型城镇化转型,由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城镇化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城镇化转型,由粗放增长的城镇化向集约发展的城镇化转型,由贫富差距较大的城镇化向社会和谐的城镇化转型[5]。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69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