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高处跌落因离地面高度大于2米的工作平台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文修或操作作业时,人员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5) 触电。流动式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起重机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体,或触碰带电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6) 其他伤害。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卷入、戳等伤害;高压液体飞溅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引起的伤害等等。
3) 起重伤害事故的特点
(1) 事故大型化、群体化,一起事故有时涉及多人,并可能伴随大面积设备设施的损坏。
(2) 事故类型集中,利用一台设备作业,可能发生不同性质的事故是不多见的。
(3) 事故后果严重,只要伤及人,往往是恶性事故,一般不是重伤就是死亡。
(4) 伤害人员可能是司机、司索工和作业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其中司索工伤害比例最高,文化素质低的人群是事故高发人群。
(5) 事故发生的时间,在安装、文修和正常起重作业中都有发生,其中,起重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最多。
(6) 事故发生的行业特点,以建筑、冶金、机械制造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较多,与这些部门起重设备数量多、使用频率高、作业条件复杂有关。
(7) 事故类型与起重机类别的关系,重物坠落是各种起重机共同的易发事故形式。此外,还有桥架类型起重机的夹挤事故、室外轨道起重机在风载作用下的脱轨翻倒事故,以及大型起重机的安装事故等。
5.5.3 厂内机动车辆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厂内机动车辆的配备必须性能良好、无缺陷,载质量、容量及类型应与用途相适应。车辆的动力类型应与区域的性质相适应。如果配置不匹配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或物料泄漏等事故。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1) 在行驶时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等情况下可能造成车辆翻倒;或是在不适合的路面及支撑条件下运行、装卸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 驾驶不当或出现异常情况,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
(3) 车况不好、设备不适的情况下,会造成载荷从车上滑落;
(4) 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物料时,本身也可能成为引火源;
(5) 标识不清、沟渠不牢、管廊高度不够、人货未分流均会造成厂内车辆伤害事故。
5.6 与手工操作有关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搬、举、推、拉及运送钢材、氧气瓶、乙炔瓶等重物时,可能导致的伤害有:椎间盘损伤、韧带或筋损伤、肌肉损伤、神经损伤、疝气、挫伤、擦伤、割伤等。其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1) 远离身体躯干拿取或操作重物;
(2) 超负荷的推拉重物;
(3) 不良的身体运动或工作姿势,尤其是躯干扭转、弯曲、伸展取东西;
(4) 超负荷的负重运动,尤其是举起或搬下重物的距离过长,搬运重物的距离过长;
(5) 负荷有突然运动的风险;
(6) 手工操作的时间及频率不合理;
(7) 没有足够的休息及恢复体力的时间;
(8) 工作节奏及速度安排不合理。
5.7 检修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1) 检修过程中,由于施工脚手架、防护栏等设施不全,或由于检修人员安全带、安全绳等设施佩戴不全,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 检修过程中,由于起重吊装设备不安全,或高处设施放置不合理,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特种石墨企业环境与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研究(18):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7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