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级别晋升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对级别晋升作了规定,指出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同时还规定了级别晋升,确定了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将级别分为二十七级(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见附录一)。
3.3 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 ]
《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考核结果。规定拟晋升人员必须在近两年年度考核连续为优秀或近三年连续为称职以上。
任职年限。晋升科级正职、处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员、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级副职、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司级正职、厅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部级副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晋升政府各工作部门副职等,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工作经验。规定晋升地市以上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个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文化程度。晋升正科级以下的职务,须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晋升副处到正司厅级职务,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晋升副部级职务,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4 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程序
《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具体来讲,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一、公布职位空缺、任职条件,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推荐预选对象;二、按照拟任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在预选对象中确定考察对象;三、用人单位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晋升人选,分析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四、有关部门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晋升资格、条件等各方面的考核;五、由任免机关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晋升人选;751、任职前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培训和试用。
3.5 我国公务员晋升途径分类
我国公务员晋升途径主要有:一是非公务员转正的制度,包括选调生和劳务派遣按资历提升转正;二是原公务员晋升至较高职位的制度;三是直接选聘,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这里主要阐述第二类晋升途径选拔办法。
根据晋升人员的选拔办法,分为:委任晋升制:指公务员的晋升不需要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考试和评议,而是根据行政首长或有任命权限机构的任命获得职务晋升;考试晋升制:指公务员通过竞争性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依据的晋升制度;招聘晋升制:指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而获得晋升职务机会的晋升方式;自荐晋升制:指公务员可以自己申请出任空缺的政府职位。
根据晋升依据,可以分为:功绩晋升制:以工作成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依据的晋升制度;年资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年限为依据的晋升方式;越级晋升制:公务员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能力特别强的,可以获得越级晋升的机会。
根据晋升人员的来源,可以分为:内部晋升:指职位空缺时,由本部门的行政首长或上级机关将本部门的公务员提升到空缺的职位上;外部晋升:指本部门以外的公务员来补充本部门的职位空缺。 我国公务员晋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5):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7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