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
《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版);
《关于做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4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2010年3月22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在江苏常熟经济开发区内设立化工集中区的批复》(苏府复[2007]77号文)。
1.1.3 采用评价技术导则的名称及标准号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国家环境保护局2011年9月1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9年4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年9月18日发布,1994年4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23日发布,2010年4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11日发布,2011年6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1年4月8日发布,2011年9月1日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2月11日发布,2004年12月11日实施;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1.2 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
1.2.1 评价目的
本报告书主要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分析,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通过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排放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影响;通过对年产110吨联苯氨基戊酸乙酯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厂区该区域产生的环境影响作出程度评估;通过环境分析核实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建设的可行性,向大家说明该项目的技改成果。
1.2.1 评价工作原则
⑴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作为本次评价工作总的工作原则,加强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⑵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工程分析,计算项目生产过程中 “三废”的产生及排放量,并预测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⑶按照常熟市总体的规划,利用近年来在项目实施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展开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技改项目提供建议。
1.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及评价工作重点
1.3.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分析,确定了评价因子的选择,见表1.3-1。
表1.3-1 评价因子确定表
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分析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HCL TVOC,HCL -
地表水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 CODCr、SS CODCr、SS
固体废弃物 - 废水蒸馏残渣,精馏残液等 - 年产110吨联苯氨基戊酸乙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http://www.751com.cn/huaxue/lunwen_31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