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地区 借贷户数 7 30 17 54
借贷笔数 32 77 40 149
苏南地区 借贷户数 20 35 14 69
借贷笔数 51 89 32 172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份特殊,本文在数据的整理过程中,将借款途径分为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以及从其他途径借款两大类;后者又包括:正规渠道借贷和民间借贷。
整理表2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户更倾向于从其他途径借款。其中,通过正规金融机构途径进行贷款行为的比重达到了样本农户总数量的49.48%(96户),贷款次数共发生207笔。以地域特征划分,苏南地区的农户从正规渠道进行借款的次数最多,占该地区总样本的51.74%。苏中地区、苏北地区次之。在民间借贷方面,苏北地区农户的贷款需求更加显著,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贷款与从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借贷的贷款户数、笔数都十分接近,而苏中地区、苏南地区民间借贷的参与率则分别只有26.85% 和18.60%,明显低于从正规渠道借贷的比例。
基于以上数据可以认为,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贷行为仍不是目前江苏省农户借贷的首选方式。
进一步对农户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如下:
表3 农户从小贷公司借款特征
样本地区 贷款农户数 贷款笔数 贷款金额(万元)
苏北地区 10 14 56.35
苏中地区 7 32 87.64
苏南地区 20 51 126.27
总样本 37 97 270.26
对表3数据进行分析: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贷的农户共有37户,约占有借贷需求农户总数的20%;贷款行为共发生97笔,大约占总借贷笔数的1/4。该比例反映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也说明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达到了总数据的1/4。关注这部分数据,对于本文研究小额贷款公司的突出地位具有针对性。
在苏南地区农户整体借款笔数相较更多的情况下,该地区农户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款的比例也较高,借款额相比苏中地区、苏北地区也更多。尽管数字整体仍偏小,但近十年来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断发展以及试点运行覆盖率的增多,小贷公司发放资金的数量呈现逐年走高之势。这也直接体现出研究小额贷款公司影响农户的信贷可获性的现实意义。
四、影响农户信贷可获性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与研究模型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会影响农户的信贷可获性。整理前述445份有效样本统计数据可得出,在农户中有194户存在着对信贷行为的需求,而另有32户受到了信贷约束。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会影响农户信贷的可获性(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21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