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研究意义
在上文提到的P2P模式中,最常见的债权转让模式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债权转让关系与间接互惠中的关系类似。P2P中第三方先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契约,第三方获得债权后就可以将其转让给投资以获得投资金额,而借款方还款的对象依然是第三方,但第三方却不是其真正的借款人。间接互惠中,借款人不直接还款给相对应的贷方,而是另一对借贷方的贷方。而我们想探究的是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P2P借贷中借款人是否会根据自己内心道德层面遵从的规范履约,本文所提及的规范是更高层次的道德规范,人们对那些与之关系比较密切且重要的事物或行为﹐给予是非﹑善恶﹑公正或偏私的评价﹐由此形成并未明文规定的道德标准。所以本文研究P2P,是从微观层面的社会偏好理论来进行的。根据实验经济学的相关方法,通过实验设计,重点通过观察间接互惠实验结构,研究契约规范对P2P借贷中借款人还款行为的影响。希望对P2P借贷中存在的还款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有一定的影响。 契约规范对P2P的影响研究基于间接互惠实验结构的考察(2):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25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