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我国纺织出口退税的主要变化及原因
时间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变化原因
1994年1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3% 我国改革出口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额的出口商品退税制度,退税全部由中央承担
1995年7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10% 出现中央财政欠企业出口退税问题
1996年12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0%下调到6%
1998年1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6%上调到11% 摆脱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
1999年1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上调到13% 保持贸易平衡和出口规模
2001年7月 棉纱、棉布、棉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5%上调到17%
2004年1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5%和17%下调至13%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75%和25%比例承担
2005年1月 国务院调整中央和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和地方按92.5:7.5比例共同承担 调整地方负担不平衡,调动企业出口积极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2006年9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 减少贸易顺差,通过税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业投资热降温
2008年8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 应对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增长,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产品结构
2008年11月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至14%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上调至15%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5%上调至16%
数据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2.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实施效应分析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有助于缓解我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困难,拉动了经济增长。但同时,这把双刃剑也带来了更多弊端。
2.1出口退税政策的积极影响
2.1.1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出口
在当前国际市场需求疲软、出口受阻的情况下,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对纺织出口企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对处于困境的纺织业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上调出口退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帮助出口企业减轻压力,对于已经拿到订单的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对于即将拿到订单的企业来说,有利于提高自身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提高退税率可以使出口的纺织品凭借更低廉的价格呈现在国际市场上和其他商品竞争,大大地提高了企业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同其他的国家进行同类纺织品竞争的时候拥有成本上的“比较优势”,进而增加了该企业的出口产品在国外的需求量。
连续多次的纺织行业的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能够为我国纺织企业带来直接利益,对抑制我国轻工产品出口过快下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出口退税的财政刺激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压力,却并不能从根本上真正有效、彻底地改变我国纺织出口产品的外部市场需求的低迷状况;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的企业国际议价能力同别国相较普遍较弱的情形,国外的进口商用出口退税率的上调作为借口,要求我国的企业下调各项出口报价,导致的情况就是国家因情上调出口退税率的部分利益有可能为外商所挤占,政策刺激的效果可能会被削弱。所以上调出口退税率的行为在短期内可以缓解企业的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很难改变目前我国的纺织业所面临的困境,更难以去改善企业的盈利情况。 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及研究(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4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