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的概况
2.2.1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发展现状
国内学者曾提出第三方跨境支付的三个层次:一是境内持卡人在境外网站的支付;二是境外持卡人在境内网站的支付;三是境外持卡人在境外网站的支付。显然,目前我国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还主要集中在前两个层次。
一方面,在境内买方的境外支付层次。以支付宝典型代表,支付宝是我国用户量最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相较于国内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较早地认识到了跨境支付的巨大商机。从2005年就已开始探索境内买方境外支付业务。2005年4月,支付宝与国际信用卡组织维萨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了境内第一家推出维萨支付产品VBV(Verified By Visa)的网络支付平台。2007年8月,支付宝与中国银行合作,宣布今后将大力开拓海外市场。2007年12月,支付宝为了适应全球化需要,与美国的PSP(Philliou Selwanes Partner)咨询顾问公司达成代理合作协议,PSP公司将作为支付宝公司在北美的代理人,向商户推广支付宝跨境支付业务。2009年,支付宝再次与中国银行深度合作,成为支付宝公司跨境支付境外收单业务的代理行,为其用户提供购汇、换汇等服务。目前,支付宝的境外签约购物网站已经覆盖了美、英、意、澳、新、日韩、港台等20多个国家及地区。支付宝用户可在澳大利亚的payment、香港的sasa、日本的J-shoppers等多家购物网站使用支付宝支付商品价款。
另一方面,在境外买方的境内支付层次。在这个层次,国内几家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开始付诸行动,其中包括支付宝与国际信用卡组织维萨及万事达的合作、财付通与香港联款通公司的合作以及PayPal与中国银联的合作。
完善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的构想(4):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55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