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设计组成了多种多样的文化商品。
传统意义上讲,文化服务是指满足人们文化兴趣和需要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不以货物的形式出现,它是指政府、私人机构和半公共机构为社会文化实践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文化支持。这种文化支持包括举行各种演出,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文化信息以及文化产品的收藏(如图书馆、文献资料中心和博物馆)等。文化服务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有商业目的。当然在贸易中出现的文化服务,一定是有商业目的的。(张玉国等,2003)
根据国内外学者对文化贸易的理解,我们可以总结出文化贸易的含义。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贸易方式,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或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购买外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过程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或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入。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是跨境产物,是文化产业国际化经营的必然。“文化产品”属于产品范畴,“文化服务”属于服务范畴。论文网
2.1.2 文化贸易的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文化贸易的对象既包括文化产品又涉及文化服务,因此文化贸易同时具有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有此特殊性的存在,使得文化贸易在一国的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敏感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
由于不同国家在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方面的能力、资源和技术差异,又有文化市场的文化产品受到不同国家的历史特点、文化背景及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文化贸易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了严重的不平衡性。因此,根据最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的发展可以看出,国际文化贸易市场的垄断性较强,表现为少数发达国家对国际文化贸易的垄断优势,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劣势。
第二,隐蔽的贸易保护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是极具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由于文化具有独特的渗透力,它能传达着观念、价值和生活方式,并在意识形态等方面对输入国消费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与其他贸易相比,文化贸易的价值超过了其商业价值。因此,文化贸易是各国服务贸易政策关注的重点领域。也由于文化贸易标的物的这种特点,很多国家都无法通过统一的国际标准或关税进行限制,更多地采用国内的政策以及相关法令的修改对文化贸易进行限制,如市场准入制度、非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形式。
第三,低开放度
由于教育、图书出版、网络服务、广播影视、及演出服务等文化产业与每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等敏感领域直接相关。因此,各国在文化贸易的开放程度上,都采取谨慎的态度。各国政府对文化贸易的各种限制和保护远远超过货物贸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文化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也阻碍了一国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上的发展。
第四,强交融性
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以及形态各异的文化服务,融入到了几乎所有的产业和贸易领域,包括衣、食、住、行文化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都反映出多样的文化价值取向。尤其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更加速了文化的传播速度,加大了扩展范围,因而更增强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可贸易性。文献综述
2.2 中国文化贸易的发展概况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贸易开始崭露头角,逐渐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强劲势头。文化贸易不仅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成为某些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然而,在中国,与其全球领先的的货物进出口贸易相比,文化贸易则处于弱势地位。近几年中国对外文化贸易有了较快速度的发展,虽有着多样化发展方向和资源优势的特点,也存在着逆差严重、贸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我国文化贸易发展困境与发展路径探析(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70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