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
一般而言,经济发展与人口的文化素质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人口文化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河南省农村地区人口在接受教育年限、接受教育水平等方面,与城市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河南省农村人口较低的人口素质与城乡协调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发展不相适应,农民文化生活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地区的大多数人思想不够开放,在接受新事物和培训等方面比较消极,这也就导致了文化水平不能得到很好地提高。财政投入的不足,导致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一些文化设施陈旧,不能得到及时地更新,有的地区思想认识不足,对文化方面的建设不够支持。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活相对单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地区校舍老旧、教学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难以提高。
以上种种的情况,不利于河南农村人口科技文化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以林州为例,林州是一个以劳务输出为主的县级市,广大农民接受教育的意识不强,许多村民的孩子初中刚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不利于经济水平的改善。大多数农村娱乐设施缺乏,闲余时间村民娱乐活动单调,聚众赌博的现象比较严重。另外,多数中小学教学设施简陋,不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知识。
(四)村民民主自治机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于80年代,普遍推行于90年代,已成为我国农村提高基层民主建设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党的十751大提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新时期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河南省近年来在村民自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县、乡干部对村民自治的认识片面,态度消极
主要表现是:一些县、乡领导干部低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觉悟和自治能力,认为理论与实际差距较大,片面地看待村民自治,存在“三怕”:怕民主选举会引起“麻烦”,把农村搞乱了;怕群众选上来的村委会干部不听话,难领导;怕搞民主政治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把乡与村之间的指导关系改为领导关系,即使不变指导关系,也需要补充制订一些限制村委会干部不听话的办法,否则乡镇治不住村委会干部,干起来“不气势”,总认为选上的干部不如任命的村委会干部听话。有的乡镇干部提出要有权罢免村委会干部的要求,否则乡镇政权就会弱化。因此,有的乡采取换届不换人的办法。把上届村委会班子延续下来;有的仍“指派”村委会干部。从全省未完成换届任务的村来看有一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况,其它三个民主在这些村更无从谈起。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在这些地方显得苍白无力。
2.部分村民对于村民自治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足
一些村民对村民自治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规范、健康的村民自治对于乡村发展的重要作用,没有很好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村委换届选举的时候,部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投票不认真。选举的时候投票给自己认识的人,而不管此人是否具有应有的能力,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用金钱或者礼物换取选票的违法操作,有些村民只看重眼前利益,不认真负责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林州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同样存在这些问题,一些候选人存在以礼品和金钱贿买选票的行为,一些村民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小利益,把选票投给没有能力的候选人,这样选出来的村领导不能促进当地的发展。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8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