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国家金融体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金融体制又称金融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以行政的、法律的形式和运用经济规律所确定的金融系统结构以及构成这个系统的各中类型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形成的不同层次职能作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4427
1949年10月1日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揭开了中国金融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经过半个世纪的不寻常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1979年以前,实行计划管理的"大一统"金融体制。这一体制是从1948年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解放区的多家银行开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要求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营银行和钱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按照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
30年来,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路程。从中央银行的建立,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分设;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到证券市场的运营;从拆借市场的兴起,到期货市场的发育;从贷款规模的取消,到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等,中国金融业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产权结构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
2、 研究意义
按照现行的《公司法》,国有金融机构的产权被完全界定为“国家所有”,即国家是公司的最后投资人与所有者。由国家来任命国有金融机构经理人员(“官本位”的治理结构)也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实际上,我国的政治体制把国家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固定化,这种固定化过程使原来的双向激励约束机制发生了扭曲,产权关系再次由原来的“明晰”变得“模糊”。这种情况下,由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组成的政府及银行经理层会千方百计地设租寻租,侵蚀所有者权益;并且,由于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扭曲,这些行为人几乎无需为其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可以说,我国国有金融机构中的这种隐含的“所有者实际缺位”问题是违规操作、资产流失等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由于其目前的产权结构为国家独资所有,所有者缺位明显,商业银行在法人层面上至今未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和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组织架构。
因此,研究我国金融体制或政策的代理问题,从而探讨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治理机制,意义重大。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参与人(国家、股东、金融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博弈分析探讨,从而力图对我国金融机构的体制性缺陷给出一个清晰的根源性解析,希望能够对我国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和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提供一定的帮助
2.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手段
一、 研究思路
本文主要由现阶段金融市场危机引出我国金融体制的代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分析引发金融危机的原因,并结合现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全文主要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介绍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国内外文献综述,并在说明研究启发的前提下,指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所用到的研究方法与手段。
第二部分 分析当前我国金融制度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第三部分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我国金融体制的代理机制,主要步骤分为:前提假设——模型构造——结果分析; 国家金融体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开题报告:http://www.751com.cn/kaiti/lunwen_1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