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
(林毅夫,李永军 2001)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一、丰富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为民间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提供了有效出路。二、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为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与传统银行借贷相比,而小额贷款担保灵活、审批便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渠道。
2.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
(1)小贷公司身份特殊,定位模糊,造成政策扶持不足、财税负担重。
银监会人民银行《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即小贷公司是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是金融公司,还是一般企业,民间金融组织尚未定性。由于不承认其为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不能按《指导意见》规定的税前提取风险准备,也不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同业拆借等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同时无法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无法获取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信息。此外,小贷公司的定位模糊还导致其按一般企业纳税,未能享受到农村金融机构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使其税负过重。(徐坚,张文杰 2011)
(2)资本规模有限,后续资金来源不足。
(潘广恩 2009)“个人出资,只存不贷”是小贷公司的特点之一,因此自身的资本金和部分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成为其放贷的有限来源。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转型困难,不确定因素多。
(谢金楼,吴晓俊 2012)小额贷款公司,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依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转变为村镇银行或者贷款公司。这也许是不少涉足贷款业务的投资人的初衷和目标。根据目前的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经营贷款业务, 不能经营存款业务。 这对于业务不断成长中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无疑是其发展壮大道路上的一个瓶颈:每年只能死卡着资本金和利润来制定贷款规模。 正如小额信贷之父孟加拉乡村银行的穆罕默德•尤努斯说的那样, 只贷不存,等于 “锯掉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
(4)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
从整体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缺乏贷款风险管理的技术和人才。金融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人才是金融的灵魂。由于业务的单调,无法从外界吸引有知识技能的人才,金融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从发放的贷款看,农户贷款普遍缺乏担保品、抵押品,这些都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各项业务潜在的风险作细致的研究,不断提高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水平,并且采取防范风险的措施,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其次,线下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规模小,信用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要求抵押担保等导致审核效率低、成本高。(章敏 2010)
(5)在线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加剧线下小贷公司的竞争。
(杨林生,杨德才 2012)一批有资本实力和业务经验的互联网巨头、金融业“大鳄”们争相进驻小贷行业。作为小贷行业的新进入者,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也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基于“大数据”的风控体系,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建立起了一套独特的业务形态和风控模式,对既有市场发起了冲击。随着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加入,小贷行业的既有格局和发展模式也在悄然改变。
(四)、阿里小贷发展模式对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阿里小贷开题报告(7):http://www.751com.cn/kaiti/lunwen_46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