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结合国际上流行的定义和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对利润操纵的概念可理解为:利润操纵主体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甚至违反法规,通过各种手段对企业财务利润或获利能力进行操纵的行为3。它不仅包括对损益表中利润数字的控制,还应包括对资产负债表以及财务报告中辅助信息的操纵行为。由于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对利润数字的控制或操纵必然影响到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数字操纵。
(二) 利润操纵的动因
利润操纵主要是因为管理层为追求政绩及良好外在形象,或上市公司出于资本市场动机、取得银行贷款、规避税收(甚至是偷税漏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对财务结果进行操纵。
第一,追求政治利益。企业经营业绩是衡量企业厂长经理“政绩”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仍然采用上级主管部门委派制,再加上现行组织和人事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对一个企业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评价,常常倚重于其任期内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何,如投资回报率、销售利润率、利润的计划完成情况等。利润指标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负责人的职位和晋升,企业负责人为达到其政治目的对利润进行操纵。
第二,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银行出于对控制风险的考虑,要对企业的资信进行评估,为了达到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目的,为了文护企业在商业经营中的形象,一些企业往往编制虚假的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以达到骗取贷款的目的。
第三,少交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将会计利润按照纳税规定进行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偷税漏税或延迟纳税的目的,利用各种手法对利润进行操纵,达到调整账面会计利润,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第四,为了企业自身的团体利益。许多企业把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企业管理者为了企业自身的团体利益,利用种种手段操纵会计信息,虚构利润以达到小团体的利益。
第五,股票交易。股票上市企业为了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以及避免被摘牌。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具有三年经营盈利的业绩且较为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获得股票发行资格。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进行配股等再融资,证监会也有严格的规定。发行价格和配股价格在其发行和配股额度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着募集资金的多少,而这一切又都取决于企业获取利润的多少。上市公司为达到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和配股等融资的目的,有预谋地进行利润包装,骗取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和配股,以达到在证券市场圈钱的目的。
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常用方法
(一) 与长期资产相关的操纵方法
1、 将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当成融资租赁业务予以确认
随着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和正式实施,一种新型的利润操纵方法浮出水面,即在交易开始时,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经过一番“矫妆打扮”,改头换面成,从而虚增当期资产与收益,粉饰财务报表和公司业绩。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为当期的融资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关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及其防范的研究(3):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1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