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述评
(二)国内研究述评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理论分析
1.信息不对称理论
发行公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是IPO的主要参与者。一般来说,发行公司和中介机构、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以及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在资本市场中,绝大部分投资者仅仅只能通过发行公司主动披露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来了解发行公司的状况从而进行投资,但发行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很有可能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因此投资者无法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报以信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IPO三大中介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发行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财务报表和招股说明书,以确保发行公司财务数据和招股说明书是真实且可靠的。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鉴别发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性来降低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防止逆向选择的产生,文护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因此,作为IPO市场的信息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是巨大且不可替代的。
2.中介机构声誉假说
基于发行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研究者们提出了中介机构声誉假说,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通常选择具有较高声誉的中介机构来参与其对新股的定价。一方面,相比低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更丰富的从业经验,他们更能准确鉴别发行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高低,提供高水平的审计服务;另一方面,高声誉代表着更高的违约成本,高声誉的事务所通常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来建立并文护其声誉,一次审计质量低下就有可能将其长久以来积累的声誉破坏殆尽,为了文护其自身声誉,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尽其所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他们反应的发行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具有可信度。此外,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降低了投资者们的信息搜寻成本和监督成本,这使得投资者们愿意对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付出更高的价格。
(二)研究假设提出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中介机构声誉假说,声誉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有效、准确、可靠的鉴证信息,从而减少投资者的监督成本与信息搜寻成本,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投资者们不再要求一个较大幅度的抑价。结合上述理论以及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和新股抑价的真实状况,本文提出假设H1:
H1: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IPO抑价率呈负相关关系,即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降低IPO抑价率。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4—2016年在我国深圳中小板市场首次公开招股的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剔除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获得121个样本公司数据。有关中小板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数据来自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IPO抑价影响实证研究(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19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