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完善权力运行,优化行政服务
针对政府面对具体现实问题时常出现的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程序不顺等问题,徐州市在政府效能建设过程中,将完善权力运行、优化行政服务作为突破口。一方面,注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采用精简、合并等方法,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效能。截至目前,徐州市基本上完成审批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政府运行机制更加合理和完善;另一方面,徐州市相继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建立高效服务平台。形成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的运行机制,先后涌现出“政府服务工作进社区”以及政府机关“一条龙”服务等典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5.4 推行阳光行政,强化责任追究
针对各个政府部门时常出现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程序不顺的现象,徐州市推行阳光行政、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保障,确认各个部门在其中的责任,剔除罪不责众的思文定势,避免出现政府效能“看起来人人有责任、其实谁都没有责任”的现象。一方面,徐州市相继强化了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机制,确定了权力运行的边界,采取制定政府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方面的措施,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的无缝对接。在此基础上,强化了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这一平台,相继开发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服务和网上监察等功能,极大地压缩政府审批时限,提升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徐州市为了提升政府执行力,非常重视对政府效能建设方面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效能低下的行政人员,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和程序,开展效能督查,建立起效能督查机制,采取效能告诫及诫勉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惩戒,增强督查实效,强化效能问责。
5.5 实施绩效管理,完善奖惩体系
当前,徐州市非常重视政府绩效评估,并与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制定出相应的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将政府效能内容作为公务员考评的重要内容。经过十多年的政府效能建设实践,徐州市相继涌现出不同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一方面,依据不同的政府层级及职责,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引导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切实落实政府职责职能,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多种形式的评估方法,对具体政府部门的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估;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与奖惩体系之间的联系,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徐州市对绩效评估结果都进行了各种形式的通报及反馈,充分发挥现有行政资源优势,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效能建设的整改及绩效的提升。
6 推进我国地市级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创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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